原主没有工作,就靠着张成林每月寄回来的20元钱生活,也是能省就省。不过再怎么样,都比她在许家的日子好。
1970年,原主20岁,结婚两年,孩子3个月,是个男孩,叫张小旭。本以为日子能这么过下去,可张成林在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了,部队给了800元抚恤金,她和公公、婆婆、张小旭每人200元,为了照顾孤儿寡母,部队还给她安排了一个工作,在纺织厂当女工。
有了工作,原主的日子本应过的不差,但她父母找来,大弟17岁了,面临着下乡问题,非让她把工作给大弟,也不管大弟能不能干。
原主不可能把工作让出去,没了工作她和儿子就得喝西北风,根本活不下去,因此态度强硬的拒绝了。
可那是一份正式工作,她父母怎么可能放弃,没完没了的闹,还惦记上了她的房子,争吵时,把她推到一块大石头上,磕的头破血流直接死了。
这是原主的七十年代小寡妇二
许安宁到达黑市入口,外面站着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壮汉。
“兄弟,我要找你们老大,麻烦帮我传个口信,就说张兄弟媳妇要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