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外把自己包装成了省城艺术学院的教授,招摇撞骗。
妥妥的老骗子一个。
但这种伪造身份行骗的事,本身就比较模糊,除非有被害人明确报案,否则金平派出所也不会管,就算管也是是需要另案处理的。
杨树皮自首后,金平派出所的审讯重点,就是他迷奸白琳的犯罪事实。
从抽血化验的结果来看,从白琳体内提取到的体液和杨树皮的血型吻合,这在没有DNA技术的年代,就已经可以作为证据链的一环了。
而且杨树皮在交代时,也主动承认了,他和白琳在云川宾馆416房间里发生了多次关系。
但他否认迷奸,而是声称,自己是以五百元一晚的价格和白琳本人达成了性交易的共识。
且自己根本没有给对方下过药,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白琳全程意识清晰,是主动配合自己发生了关系的。
由于九一年的时候县局的技术条件简陋,加上派出所办案民警不严谨,当时只提取了体液,并未对白琳进行抽血化验。
不过即便如此,办案民警也不相信杨树皮的鬼话,因为这和白琳之前的口供完全对不上。
民警当时在房间里发现了白琳被脱掉的衣物,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所谓的五百块「嫖资」。
杨树皮的解释是怕白琳拿了钱就跑了,所以答应的是事后给钱。
至于他为什么逃跑,也是因为发现白琳突然跑了,一时紧张就跑了。
躲了一天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只是嫖娼,于是便来自首了。
从笔录看,办案民警根本不相信他的鬼话,反覆警告他说实话,否则罪加一等,后果非常严重。
但不论怎么警告,杨树皮都坚称自己说的句句属实,如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案子到这一步,其实不算什么大问题。
下一步再把白琳喊来,复述案发过程,结合现场物证和相关证词,就算姓杨的咬死不承认那也没用。
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甚至因为他认罪态度不端,反而还会加重量刑。
但是就在杨树皮投案自首的两个多小时后,白琳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来投案自首了。
周奕甚至一度怀疑案卷里的案情描述是不是搞错了,一个被强奸者主动来投案自首,这话听起来就不像人话。
但案卷里就是这么白纸黑字写的。
案卷里,不论是案情描述还是笔录,都只能记录客观事实,看不到当事人的具体反应,因为那是一种主观判断。
所以周奕看完案卷的第一反应就是去金平派出所当面了解情况。
因为案卷里,白琳的第二次笔录,看得周奕心惊肉跳。
白琳在第二次笔录里,不仅推翻了案发当天第一次笔录里自己说的所有话,还主动承认了自己接受了杨树皮提出的五百元包夜的要求,进而和对方发生了关系的事实。
也就是主动承认了自己卖淫的事实。
理由是杨树皮提出来的这个数字,让她心动了。
她主动跟随杨树皮进入了云川宾馆416房间,并与之发生了多次性关系。
至于为什么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会逃跑,她的理由是想到自己彻夜不归,害怕被父母发现,所以才突然逃跑,并且伪装成自己被强奸,向前台呼救的。
回家后,在父母的反覆追问下,她才坦白了一切。
这一点,在对白琳父母的分别询问里,也得到了证实,是白琳的母亲从她口中问出了真相,随后夫妻俩就带着女儿来投案自首了。
虽然案卷里没有可以体现办案民警当时心理状态的记录,但从笔录里周奕还是可以窥见一斑。
民警反覆询问她说的是不是实话,知不知道非法卖淫是什么后果,知不知道□供造假有多严重!
甚至还问她有没有人威胁她,或者教唆她这么说的?
让她别害怕,警察会替她撑腰。
可以看出来,办案民警对这突如其来的翻供,是非常怀疑的。
因为正常情况下翻供,都是先承认违法犯罪,后面就否认。
这种先说自己被强奸,然后再自首承认卖淫的,连周奕都是头一回听说。
但更扎心的是,白琳在二次笔录里的回答。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