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龙的父亲赵昂,是因为故意伤害罪坐牢的。
而案发的起因,却是一次见义勇为。
赵昂在一家水泥厂上班,两年前的一天晚上,他加班回家途中,遇到一名醉汉正在骚扰猥亵一位年轻女性。
女人向他求助,他便上前阻止该醉汉。
结果醉汉手里还拿着酒瓶,直接照着赵昂的脑袋砸了下去。
赵昂被打后,一怒之下从自己的自行车车篮里取出了一把锤子。
这锤子是之前借给同事的,那天刚好同事带到厂里还给他。
于是,赵昂拿起锤子,对着醉汉就砸了两下。
结果就是,直接把这醉汉给砸成了重伤。
当时现场除了三人外,还有两名途经的路人,于是报了警。
尽管被救的女人极力向民警证明,是那个醉汉意图强奸自己,但最终这起案子还是被定性为了故意伤害罪。
赵昂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周奕在了解到这起案子后,感觉很无奈。
赵昂本质上不是恶人,因为他并没有主观伤人的意图和计划。
甚至在传统道德认知里,他还是个好人,因为被醉汉骚扰的女人说在赵昂之前,她曾经向两个路人求助过,但这两人都没帮她,甚至连报警都没有。
那两人却慌不择路地跑了。
可他错就错在挨打之后的反应上。
如果,挨打之后他选择带女人逃跑并报警,那他就是受害者之一,他就是在见义勇为。
可大多数人,都是有脾气有冲动的,被打的时候情绪激动的本能反应就是还手。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当事人觉得警察处理得不公平的原因,因为一旦还手那就是互殴了,都得抓起来。
但以当时的情况,如果赵昂被打后,他身上刚好有那把锤子,他用锤子进行了反击。
那在判决的时候,被判定防卫过当的可能性就非常之大了。
虽然会留下案底,但被判缓刑的概率还是很大。
可他错就错在,在醉汉用酒瓶砸了他之后,醉汉手里已经没有可以威胁他和那个女人人身安全的东西了。他从自己的自行车车篮里取出了锤子,而且还砸了两下。
那性质就彻底变了,就变成了以暴制暴,属于泄愤行为。
最终当然就是锒铛入狱的结果了。
所以这个赵昂坐牢冤不冤?
冤。
但也不冤。
只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而且不光是他坐牢而已,还附带了民事赔偿。
因为那个醉汉落下了终身残疾,当然这是他咎由自取。
可问题是赵家要赔对方一大笔钱。
这大概也是导致了赵子龙的母亲,选择抛弃儿子的主要原因吧。
只是这个女人太狠心了,不光扔下了儿子,还把家里的存款都给带走了。所以即便判决下来,法院也无法执行,因为剩下的一老一小根本无力偿还。
冲动的爹,不负责任的妈,最后所有的恶果都由一个九岁的孩子和一个六十六岁的老人来承担。
只能说在法治社会里,一个冷静不冲动的性格,和一个清晰理性的头脑,有多么的重要。
一时冲动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周奕却犯难了。
陆小霜的想法,显然是希望赵子龙父亲坐牢的原因可能并不恶劣,然后告诉孩子他爸其实不是坏人,不希望他因此自卑。
可在周奕看来,这里面有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