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狼王首骨。
因年长日久,狼骨已经微微泛黄。眶骨凸起,兽牙尖利。只观这骨头,便能知这是一头何其凶猛的野畜。
在首端的面骨上,镶嵌了几颗细小而劣质的珍珠和贝母。
当初从乌孙归来时,几经波折,这完好的骨头也颠簸出细碎的裂痕。这几年一直压在箱底,故而今日才瞧见。
郑明珠将狼骨捧在手中,顺着兽齿间的缝隙向内看,久久不能回神。
这东西,原就是萧谨华的。
今日,便还给他。
侧殿的郑兰姐妹二人,不知道郑明珠不想去长安城外相送,在殿外候了一刻钟,亦不敢催促。
最后二人怕误了时辰,进去询问。
“你在这做什么?”郑竹见郑明珠蓬头裸衣,不知拿着什么骷髅发呆。
“……”郑兰能瞧出郑明珠的心思,问道,“大姐姐若身子不适,不去长安城外也好,姑母那里自有我们解释。”
“姐姐可有什么话,要带给陈王殿下的?”
思绪骤然被打算,郑明珠回过神,恰听见最后一句,回应:“没有。”
而后,她走上前去,将手中的狼骨递给郑兰。
“把这个给他。”
“好。”郑兰虽一头雾水,但没有多问。她话音刚落,手中的狼骨便被一旁的郑竹抢了过去,紧紧抱在手中。
郑竹瞥着郑兰,眼中闪过一丝不信任。像是怕这人动什么手脚一般。而后,她自知此举不妥,找补:
“…二姐,我来拿。”
“郑明珠,你都在殿中藏了些什么呀,也不嫌骇人。”
“长安城里哪个姑娘如你这般野蛮。”
“…”
郑明珠听郑竹念念叨叨,见二人走远上了马车,便重新卧回榻上,不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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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后,长安日渐寒冷。晨间白露撒在枯黄的草地,踩上去泛着绵密的碎裂吱呀声响。
廊亭之侧,一人一马,迁延停驻。
亲王前去封地,本该由礼官拟定商议,拜别皇帝,百官相送。但事从权宜,送者寥寥。
“三哥哥!”
隔着丛林秋草,女子甜软的声音听不真切。萧谨华怔住,有一瞬晃神,侧首回望过去,寻觅着声音的主人。
两个郑家的姑娘从不远处的车马上下来,小跑着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