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栖见看到他脸上未褪去的红晕,忍俊不禁:“跟黑风一样。”
方锦羡矜持地:“嗯。”
反正她喜欢就行,但依旧保持自己最后的倔强,一本正经地说:“黑风是狼,威风凛凛的狼。”
虞栖见弯眸:“好狗。”
方锦羡浅浅抿唇,神色自始至终没多大起伏,所有情绪都写在眼睛里,控诉地看着她:“你更喜欢狗?”
虞栖见猛猛点头:“狼虽然很好,但我不敢摸,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呀,它特别忠诚,是小天使。”
方锦羡沉默一瞬:“行。”
然后虞栖见的手就被他抬起来,轻轻放在了自己的头上,低眉顺眼地说:“我也忠诚。”
虞栖见微微瞪大眼,然后噗嗤一笑,顺势摸了两把。
方锦羡不太束发,上朝要戴官帽,除了出宫,在宫里基本是半扎的状态。
他的头发很柔顺,光滑如绸缎。
虞栖见很是惊讶,这个手感太好了:“头发怎么养的,教教我?”
方锦羡被她揉得微微偏头,却并未躲开,耳尖在她指尖不经意掠过时,悄悄又红了几分。
“没特意养。”他声音低低的,带着点被顺毛后的温驯,“许是天生?”
虞栖见捏起他一缕发丝在指尖绕了绕,触感冰凉顺滑:“羡慕,我的头发就总爱打结,秋冬还静电。”
方锦羡记下了。
他垂着眼,任她玩弄自己的头发。
一种前所未有,近乎眩晕的满足感从头顶蔓延到四肢百骸。
他大约真的有点像黑风。
那只狼犬被他好吃好喝地当狼养,却依旧整日在司礼监对着人摇尾乞怜,导致所有人都觉得它是狗,却又不敢在他跟前说。
只有他记得,见到黑风的第一眼,小东西凶神恶煞地在撕咬一只快有它大的野兔,血糊了一脸,牙都没长齐,是一种饿极了迫不得已成长狩猎的孤注一掷。
他少有地起了悲悯,便带了回来。
可不知何时起,黑风看见他时,那点凶悍就变成了湿漉漉的眼神和小心翼翼的靠近。
他鲜少抚摸黑风,也不让下人把他当狗养,时常会让人带着他练习狩猎,希望它能成长成威风凛凛的凶狠狼王,再放回山林,开辟新的天地。
想到这,他恨铁不成钢。
不争气的东西。
“方锦羡。”虞栖见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