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客观的世界终究无法永远按照任意一个人的想象前进,开庭当天早晨,周浦刚刚准备出门,就接到法院电话,得知了一件“意外”。
原定今天审理他们案件的那位法官,因为“突发疾病”,无法正常主持庭审,因此法院发面临时更换了本案的主审法官。
并且这位新换上来的法官,打回了他们之前为亦殊办理的缺席申请,理由是原告并未在这段关系中遭遇暴力或其他损伤身心的恶性虐待,所谓的“因心理创伤无法当庭面对被告”也缺乏司法鉴定的认可,并不满足法律明确允许的缺席情况。
“有点棘手,”章律师得到消息比周浦还早几分钟,为了避嫌,他没有直接联系霍明渠,而是打给了许伦,“我们还是可以坚持亦殊不到场,不过这样,就会有两个风险。一是稍□□审的时候,我们很可能因为这一点遭到质疑,毕竟‘虚假诉讼’的嫌疑还没有洗清,亦殊时隔五年才诉讼又是需要重点解释的问题。”
“律师之前拿到的病历是亦殊这五年来的封闭注射,以及圣诞节当天清洗标记手术的记录,可以证明亦殊这五年都是独自度过发情期,也是在霍明渠和其他人订婚后,才去洗掉了标记。
而张延停那里还可以给出的,则是亦殊那天因为过敏,被送入医院抢救的记录,证明的是亦殊已经因为洗标记而产生了身心上的后遗症,对霍明渠的信息素有几乎致命的过敏反应。
有这份病历在,应当可以挡回法官的部分质疑。
然而这样一份证据,霍明渠却没有在一开始时就交给章律师,因为这和过往的事不同,是未被他人所知的,一旦在法庭上拿出来,就会被他人得知,霍明渠和亦殊在最近这段时间有过这种程度的亲密接触,对亦殊来说,是另一种名誉上的伤害。
章律师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承诺会保密提交,要求法官不当庭公开。
“就怕这样也不够,”章律师道,“想要找麻烦,总有办法的。”
这种民事纠纷,可以操作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霍明渠当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除了这份病历外,他们原本的庭审思路也必须更改。
按照原来的计划,周浦针对章律师的诉求,只会做一些象征性的反驳,实际上是连霍明渠“曾经失忆”这种重大免责情节都不会提及。
但现在如果还这么做,就很可能会被法官抓住漏洞,继而真的判定成虚假诉讼。
联系完许伦后,霍明渠再次拨通了周浦的电话,要求他将准备的“备用证据”也全部带上,在庭上全部递交。
周浦梗了一下,说:“真的要这么做?”
“嗯。”
周浦换了口气,再次确认:“你确定没有其他人知道你们那天都说了什么?”
“没有。”
“……行,那我现在去打印。”
其实他都不需要问那么多遍,因为霍明渠在这种事上的谨慎程度甚至比他这个律师还要高,也更加敏锐。
更不用说就算出事,周浦也完全可以推脱,他的所说所证,都百分百来自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自己非要说对自己不利的谎,总不能怪到他的头上。
抱着这样的心情他准备好了霍明渠要的所有东西,匆匆地去了法院。
另一边,因为要去外婆家,亦殊同样起得很早,在客厅里检查所有需要送过去的行李,以免还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