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
“平安,平安,快下来!”
沈秀端着一碗白水煮鸡肉,向平安招手。
平安平躺在二楼屋檐上,翻着肚皮,懒洋洋地晒着日光,一动也不动。
又过了六年?,已经九岁多的平安,已长成了老年?猫,镇日里动也不动,不是吃就是睡。
它不动,沈秀便飞上屋檐。她在它旁边坐下,把碾碎的鸡肉喂到?它嘴边。它这才张开?尊口?。
抚摸着它柔软光滑的毛发,沈秀望向远处的大?街。街道?上人来人往,人潮如?织。
人群里,身形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红衣,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沈秀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定在红衣男子身上。
待扫过红衣男子黑直的长发,她垂下睫。其实不用看头发,光凭背影就能认出这人不是她所想?之人。
沈秀滞涩地扯扯唇角。六年?过去,她仍然?忘不掉谢扶光。
喜欢上他,只需要短短一两个月,忘记他,却需要如?此漫长的时光。
忘记他,就像是去认识一个永远不会存在的人,艰难而无?望。
她有些自嘲,莫非她竟是如?此痴心长情之人?
而谢扶光呢,六年?过去,他是否已忘记她,已不再喜欢她?六年?,那么长的六年?,他或许已经忘掉她,或许已经移情别恋。在明?知?被拒绝,没希望的情况下,大?抵不会有这如?此长情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