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对付吃了一点,跟人打听好桂荣镇在哪后,两个人骑着马就要去。 出城的时候碰到了江妙空,江妙空在知道他们有线索后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三个人跑了小半天,在天黑之前赶到了桂荣镇。 因为天色不早,他们想找个客栈歇歇脚,找客栈的时候就看到他们想要住下的客栈的小二把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赶了出来。 人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江妙空看到这一幕忍不住了,就过去和那个小二吵了起来。 沈时序和萧瑾翌则过去把那个被推倒的女人扶起来,那女人看着疯疯癫癫,披头散发的,但身上穿的衣服用料却很精细,能够看得出来家里人还是很在乎她的。 只是不知道既然那么在乎,为什么要放任她一个人在外面,不知道她这种情况很容易被人欺负吗? 在沈时序想着要帮她找家人的时候,那个女人却抓住他的手,看着他笑的一脸开心。 “啊,你长得好好看啊,比我儿子还好看。你来给我做儿子吧,我跟你说,我哥哥还有我姐姐都可厉害了,你给我做儿子绝对不会吃亏的。” 沈时序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不然怎么会在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提起哥哥和姐姐的时候,觉得她就是他们要找的方可茹。 “那你告诉我你哥哥叫什么?还有你姐姐,他们现在在哪。” 沈时序问这个问题,除了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他们要找的方可茹外,也是想问清楚,好把她送回去。 “我哥哥,我哥哥好凶,他嫌弃我笨。姐姐很温柔很好,但也被我气走了。” 她说了很多却没有一条有用的,没办法,沈时序只好去问那个和江妙空吵架的小二。 “这位小哥,你知道她的家是在哪吗?我想送她回去。” 沈时序一边问一边往小二手里塞了几枚铜钱,看着手里的铜钱小二掂量掂量,然后顶着一张笑脸说:“这疯子家里没人了,她是从外面嫁过来的,丈夫是一个穷书生,其实我们私下里都说她是被骗回来的。” 小二看了眼店里,还没人注意到这边,把他们拉到一边小声的说:“我家和那个穷书生是住在同一个巷子里,我小的时候见过还没有疯的她,长得可好看,怎么看都不像是我们这个小镇的人。 之前听我娘说过一些酸言酸语,原来这女人其实是被那个穷书生给骗了,书生家里早就有一个灾荒年买的童养媳,那童养媳都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但他们家不满足呀,人家想要儿子,但是童养媳被他们磋磨的不能生了。 就决定重新娶一个媳妇儿,但他们家没钱,为人也不怎么样,知道情况的人家哪里肯把姑娘嫁给他呀。 后来听说他去城里考试去了,等再回来就带回来了这个疯子,当时这疯子穿的可好看了,穿着一身绫罗绸缎,头上还戴着金银首饰。 听那家人出来炫耀说还是一个富人家的小姐,说是看那穷书生有本事,死活要嫁过来的。 但其实住在我们那条巷子那里都清楚,肯定是穷书生看人家富家小姐有钱长得好看,花言巧语把人家骗了过来。 开始的时候倒也过过一个安生日子,直到这疯女人生了孩子,孩子出生后一切就变了。 那孩子长得很好看,好看到不像是那个穷书生的,然后那家人就怀疑这个女人在外面偷男人,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还逼着她写信跟她娘家要钱,但这疯女人不愿意写,那家人就打的更狠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这女人就疯了。那家人也开始出事,老的摔了一跤半身不遂,没几天就死了。 那个童养媳也卷钱带着自己女儿跑路了,至于这个疯女人生的孩子好像是被卖了,穷书生本人也在一次醉酒中掉进井里淹死了。 家里就剩下这个疯婆子,其他人看着可怜,今天你家给口吃的,那家给口喝的,倒也让她活了这么多年。 稀奇的是前段时间一个长相很俊美的男人找了过来,说是这女人的娘家外甥,照顾了这女人好些天。 她身上穿的衣服就是她那个外甥买的,照顾了几天后,那人就走了。只留下一笔钱给左邻右舍,拜托着他们继续照顾。 我就知道这么多了,店里还有事儿,我就先忙去了。” 沈时序听完小二说的,知道这个疯女人就是方可茹,而之前那个长相俊美来看望她的应该是她的儿子。 不过为了确定是不是,沈时序问了一下江妙空,“之前宋卓阳一直和你在一起,你们两个人有没有来过这个地方?” 江妙空摇头,“没有啊,我这还是一模一样 江妙空不是笨蛋,他明白沈时序这么做的道理,但他不会画画呀。 “我不会画画,虽然我觉得我自己本人是个雅贼,但也只是识些字,不至于两眼一抹黑,至于画画这种高雅的陶冶情操的东西,你怎么会觉得一个贼会的呢?” 江妙空这话让沈时序哑口无言,跟这家伙相处一段时间,看他整天人模狗样的,还真忘记他是个贼了。 “说实在的,你真的没有一个小贼的模样,算了,既然你不会画,那你就描述我来画。” 江妙空刚想问沈时序,他印象中的贼是什么模样,就听到沈时序让自己说他来画。 “你这么厉害的吗?仅凭三言两语就能把人给画出来,那能像吗?要是差别太大的话,小二认错人怎么办?” 沈时序没说什么废话,找客栈的老板要了一张纸,还有一根毛笔找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在上面画了起来。 沈时序画画的动作引来了其他人来看,看过之后纷纷感叹,“这少年郎画画的手艺真不错,栩栩如生的,和他身边那个高高的不怎么爱说话的朋友一模一样。” 沈时序也不清楚作画的时候,怎么会下意识的画上萧瑾翌,只是在笔落下来的那一瞬间,萧瑾翌的形象就出现在他的心里。 但不得不说萧瑾翌外貌是真的没得说,很适合给人做书画模特。高大的身材,俊朗的五官,很有压迫感的眼神,只是往那里一站,仿佛能够看到他身后的千军万马。 在沈时序的笔下,萧瑾翌身披银甲,漆黑的长发被银冠梳成高马尾,手中拿着染血的长剑,有血从上面滴落。 这是沈时序想象中的萧瑾翌在战场上的表现,他之前也见过萧瑾翌杀人的模样,只是那时候的萧瑾翌并没有穿银甲,银甲是他凭着当时的画面自己添上去的。 但怎么说呢,很贴合萧瑾翌染血的模样,也因为这副银甲,明明萧瑾翌的手上拿着滴血的长剑,给人的感觉却不可怕,而是一种英勇无畏的英雄气。 沈时序把人物画好后,并在人物的背面添加了一些场景,倒在地上的尸体,狼烟以及断裂的旌旗。 萧瑾翌看着那幅画很喜欢,不仅喜欢这幅画更是喜欢画这幅画的人,“阿序,这幅画能不能送给我?” 沈时序本来是想把这幅画收起来的,但听到萧瑾翌想要还是送给了他,“当然可以,本来就是我没经过你允许,就擅自画了你,你若是喜欢的话,等墨干了你拿走便是。” 江妙空看着那栩栩如生的画作,在看了看萧瑾翌,只能说这画工真是惊为天人。 不过他比较纳闷的是,沈时序破案那么厉害,怎么画画还这么好,难道他堂堂大理寺少卿还要负责画嫌犯的通缉像不成! “不是,你画画这么好的吗?冒昧的问一句,像街上张贴的那些嫌犯的画像,是不是得你们破案的人自己画呀!” 沈时序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想法,解释说:“当然不可能,那都是专门找别人画的。我能画这么好是因为我对画画挺感兴趣的,仔细学过。 看过我画的画,这下子你总能相信我能把宋卓阳给画出来吧?” 江妙空点头,“能能能,绝对能,那我说了哈。” “他是长脸也不是很长,眉毛有些粗像是一把刀,眼神清明有正气,鼻子很高很挺,嘴唇有一点点厚,嘴唇下面有一颗褐色的小痣。 个子很高跟你朋友差不多,但又比他矮一些。看上去比你朋友更魁梧一些,但并不是那种大汉体型,背后背着一把用布包着的剑。” 沈时序按照江妙空的描述,把宋卓阳的样子画了出来,江妙空看着栩栩如生的画像啧啧称奇。 “你这手艺真是绝了,以后要是不当官了,在街上摆摊卖画也绝对不愁吃喝。” 沈时序看他很喜欢这幅画的样子,说:“待会儿把这画拿给小二看看,让他辨一辨,是不是前一段时间来这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