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精神一振,熊部落带人开垦荒地,向来都是包吃包住的,而且还会给他们一些铜钱,这让周围的部落,非常愿意参与到熊部落组织的荒地开垦任务中。
至于熊部落所说的,这种开垦出来的田地归熊部落所有,也没人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熊部落出钱出技术,又出牲口出车辆,他们这些部落跟在后面,还能用三到五成的“付出”,从熊部落后面,换来长时间的耕种。
“诸位应该都去过朝阳营地……或者对朝阳营地的耕种方式,都应该了解过一些。”
熊洪将目光投到上、下河谷派来的族长身上,呵呵一笑,
“如果到了南方,我们开垦出来的这些田地,只要你们愿意种,那也一直可以种下去,熊部落会统一给这些土地提供种子、农具、牲口,只要你们收获之后给我们缴纳一些收成就行,就跟在朝阳营地一样。”
“当然了,在南方立足之后,差不多两三年后,我们也会再给你们划分好开垦方向和范围,要是你们不愿去种我们开垦出来的土地,那也可以自己去开垦,这些开垦出来的土地,上面的一部分收获,就归你们部落所有。”
这个规定,大部分部落都是知晓的,当初为了让朝阳营地尽快地建设起来,熊洪的确允诺过,只要这些部落在朝阳营地周围将荒地开垦出来,这些田地,就归这个部落所有。
当然了,这些田地要是不种的话,就由熊部落收回去,用铜钱或者一些物资换,当然不会出太多——毕竟名义上,这些土地还是熊部落带着他们开垦的,真计较起来,这些土地的归属还是属于熊部落的。
“大酋长,你是说我们如果要种这些土地,是可以一直种下去的?只要我们愿意,熊部落就不会收回去?”
在朝阳营地,有些部落要是没实力开垦出足够多的土地,又想种地,那可以选择种植熊部落已经开垦好的生田或者新田,每年只要在缴纳三到五成收获的基础上,再额外给熊部落缴纳半成的“租金”,就能一直种下去。
这种方式,对一些部落来说很是划算,他们可不像熊部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实力,而开垦荒地的难度其实也并不简单,完全让他们自己开垦,一年能开垦出来上百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那还不如直接种植熊部落已经开垦好的农田,反正也就比自己开垦出来的土地,多交个半成收获。
所以熊部落带着他们去朝阳营地开垦荒地,也有充足的土地让他们耕种,这很是让人高兴。
“没错,只要你们愿意,只要熊部落的村子和营地一直在这个地方,你们想种多久就种多久!”
熊洪肯定地说道,土地只有种上庄稼,才能称之为农田,否则跟荒野中的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
“还有,我再说一遍,等日后你们自己要是有能力去开垦荒地,那开垦出来的农田,除了缴纳给我们的那些收成外,其他的收成都归你们部落所有。当然了,要是你们觉得这里不适合你们生息繁衍,想要离开,那这些已经开垦出来的土地,就必须要给我们熊部落。”
熊洪可不觉得,熊部落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领先的地位,一个部落可能会强盛,也可能会消亡,而他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让这个文明给传承下去。
“也就是说,对于开发出来的土地,所有权归我们这些部落集体,个人和参与的部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些土地,不得买卖,不得转让给外族,分配给每个部落的土地,这个要求都必须要遵守,跟在朝阳营地是一样的!”
如果允许田地归个人或者个别部落所有,虽然能让这些部落大力开发,熊部落短期内就能得到大量的收获,可熊洪很清楚,要是允许开垦出来的土地归个人和参与部落所有,这的确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可造成的影响,可以说是“后患无穷”。
有很多部落和族长对这些限制颇为不解,自己部落开垦出来的土地,为什么不能归自己部落所有,难道就因为用了熊部落的农具、牲口?这让人一时之间很难接受。
但转念一想,这样做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反正部落里,众人过的日子都差不多,要是真有人有田地,有人没有,那到时候的确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
熊洪没有跟这些人解释这么多,因为没这个必要,熊部落以及目前所有部落的生产力水平,还没有发展到去了解这个限制的程度。
当然了,熊洪这样做,也是在避免后世土地私有化造成的一系列后果,也就是土地兼并的问题。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为何熊洪要保证熊部落以及共同开发出来的土地,所有权归部落集体所有?如果让私人或者个别部落拥有这些耕地,这可就不是简单的分地了,而是将这些土地变成了可以买卖、抵押、传给后代的资产。一旦开了这个口子,熊部落开垦出来的土地,就不再是部落的根基,而是成为少数人手中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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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逐利,熊洪可不认为手中拥有私产的族人,还能与那些没有田产的族人们同心协力。真到了这个时候,那部落的灾难也就开始了,倒下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土地兼并,华夏几千年的历史,都很难彻底解决这个痼疾。
诚然,在王朝开始的时候,土地私有的确能让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一个又一个“盛世”,可在这些盛世背后,是一个个自耕农破产、土地被兼并、人身沦落为佃户,一旦遇到灾害和战乱,动不动就是“岁大饥,人相食。”
再者,一个政权也会因为土地兼并的问题,导致财政收入越来越困难,政权收不到那些大地主、官僚们头上,只能转嫁给那些自耕农,而这些自耕农因为沉重的赋税,也会逐渐崩溃,最终导致民不聊生,从而使得整个政权被颠覆;
还有,土地兼并一旦开始,政权就失去了对人的控制,失去了应对各种灾害的应对能力,公共工程就别想了,土地私有后,获得大量土地的人,肯定不可能亲自去种,那就需要从部落其他地方吸纳人口,到时候谁来保卫部落?
甚至可以说,都不需要外敌侵入,这种状况持续下去,部落自己就能给自己玩死。
所以熊洪从一开始,就在熊部落定下这个规定:部落的所有土地,都归部落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而这个规定可不仅仅只在土地上,熊部落对现有的生产资料,都是这样规定的,只能拥有使用权,而不能拥有所有权。
“今日集议,想必诸位已经明白我熊部落的想法和安排,距离秋收时日还尚早,诸位族长回去之后,即可进行人员安排,等秋收结束,人员可在临海营地、熊部落本部以及灰村营地集结,到了南方山口营地,再由我们部落统一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