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孝锡不是第一个追求方颂的男生。
第一个叫吕蒙,就是家里住在“大裤衩”对面顶楼平层的那个男生。他们是同一个系的,他在隔壁班,个头不高,是燕城本地人,但说话字正腔圆。大一刚开学,春天没过多久,方颂的生日到了。那天下午系里开大会,方颂照例早早去阶梯会议室抢占了最后一排的好位置。快结束的时候,前面的同学偷偷传过来一个挺大的纸袋,小声说:“给你的。”
“给我的?谁给的?”
方颂抬起头,第一排零星坐了几个男生,都在回头往后看。
“吕蒙。”
女生故意眨眨眼,半个身子转过来,好奇地笑问道:“富二代送你什么呀?”
方颂把袋子盖住,“真是他送给我的?”
“骗你干嘛?你不是过生日嘛——你看,他也正看你呢。”
她即刻红了脸。不再敢往前面看,心脏怦怦跳,又兴奋又慌乱,竟然跟当初意识到自己喜欢闻今择时一样紧张。
方颂十九岁了,这是第一个喜欢她的男生,也是她第一次收到来自男孩儿的礼物。
当他们陆陆续续向外走时,方颂收到了一条消息。
她和吕蒙除了大一开学后的破冰活动上加了好友之后,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明天刚好是周五,我想邀请一些同学来我家里玩。你愿意来吗?」
闻今择去穗城参加青年物理竞标赛,明天晚上的飞机,将近午夜才能到家。
方颂想跟哥哥过生日,但她的耳边却嗡嗡响起来旁边舍友的声音,“听说吕蒙家里特有钱……”
他走在前面,穿过教学楼之间的长廊时转了身找她,但方颂下意识快速缩起头。
旁边的女同学小声起哄,她跟着笑了。
真心实意的。
吕蒙模样不够好,但他的阔绰足够让他的喜欢变得昂贵。
方颂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个虚荣的人呢?
她记不得了。
但当她真正理解“虚荣”的含义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丢失项链的马蒂尔德。
方颂觉得自己张开手就能推开吕蒙家的门,心里却依旧全是闻今择。
年轻的女孩儿总是将没人喜欢归类为不够美丽,哥哥意味不明的宽容和边界让她苦闷。方颂要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吕蒙的喜欢。
她低下头,给闻今择发去一则消息。
「我明天晚上和同学出去玩。」
这条信息直到当日凌晨他方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