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混凝土试块,隐瞒三号墩裂缝,擅自组织带病施工,事故生后伪造现场记录。
能认的,全认了。
不能说的,一个字没有。
上层审批没问题,调查组没问题,验收流程也没问题。
所有错误都止于施工现场。
算盘打得很精。
死人不会翻供,更不会申请复核。
材料送来不到两个小时,几家媒体同时出消息。
“退休老同志主动提供关键材料。”
“事故责任人已经明确。”
“历史问题应尊重事实,避免无限扩大。”
评论区里很快出现调和声音。
有人夸郭崇山等人顾全大局。
有人劝专班适可而止。
还有人说,出了事故有人负责就够了,继续追查只会制造新的矛盾。
下午的专班会上,类似的话也出现了。
一名厅长将材料推到桌子中央。
“马振东是施工负责人,又有亲笔检讨。现有证据已经足以说明,他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另一人接过话。
“祁省长,案件查到这一步,可以形成结论了。”
“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相关监管人员按失察处理。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避免牵扯过广。”
陈建明没有表态,只低头翻着材料。
几名中立干部却明显松了口气。
有人承担责任,总比整个汉东继续人心惶惶好。
祁同伟等他们说完,才抬起头。
“材料是谁送来的?”
“罗敬山老同志委托律师送来。”
“原件呢?”
“检讨是原件,其余是复印件。”
“谁证明检讨内容真实?”
厅长顿了一下。
“上面有马振东的签名和指印。”
祁同伟点开大屏幕。
手写检讨被放大。
右下角标注着日期。
五年前,六月十七日。
事故生后的第六天。
“这份材料写明,马振东按照《吕州重工配套工程质量追溯细则》第八条,自愿承担责任。”
祁同伟看向众人。
“但这份细则,是事故生三个月后才印的。”
会场安静下来。
刚才说可以结案的厅长,立刻翻到对应页面。
文件编号、印日期,全部摆在屏幕上。
差了九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