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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页(第1页)

林慎虽然不太喜欢有人和自己住在一起,但因为是母亲大人的吩咐,再加上又是小时候的熟人,林慎最后也只能答应让这个许久不见的弟弟过来借住。  听说这个小孩准备到这个城市上大学,但高考完之后的假期实在没什么事情做,就想提前来这个城市生活一段时间。  不过人生地不熟的,他的父母也不太放心,跟林母聊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发现沈奕栩要来的这个大学正好离林慎住的地方不远。  林母就干脆跟沈家父母说让小孩到林慎那住,反正两个小孩当年感情那么好,两人住在一起可以让林慎这个当哥哥的多照顾着弟弟一点。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最后林母也只是通知了林慎一下,让他记得去机场接沈奕栩,别把小孩弄丢了。  林慎应了一声表示自己会去接人,林母知道他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去做,也就放心地挂了电话。  随后收到了林母发来的时间地址。  第二天林慎按照林母给的消息开车来到机场接人。大概一米八出头的小伙子据说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找到,所以林母根本没给林慎照片。  她相信林慎能靠小时候的记忆来认人。  林慎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风衣,脖子上随意绕着米白色的围巾,肩宽腿长在一众接机的人里十分惹眼。  同样的,推着行李箱的沈奕栩在人群中也一样显眼,两人凭借身高优势,都一眼看到了对方。  沈奕栩快步走上前,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林慎哥哥?”  林慎点了点头,这时候才细细打量起沈奕栩,以前跟在屁股后面的小孩已经长大,小时候跟个糯米团子似的,长大了也依旧很白。  林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转身引着沈奕栩来到停车的地方。  车里安静的呼吸声都能听得见,沈奕栩有些尴尬,毕竟这位哥哥确实是已经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这种情况下,沈奕栩只好拿出手机开始跟自己的朋友聊天,一直持续到他们到达林慎的住处。  林慎的住处是一个平层公寓,不算很大却也不小,整体装修比较简约,不过客厅里铺了一块几乎占满整个客厅地面的地毯。  林慎开了门,率先进门将钥匙放在玄关处,然后先从鞋柜里找了一双新的拖鞋给沈奕栩,自己才把鞋子换了。  看着沈奕栩换好鞋子,林慎伸手接过了沈奕栩的行李箱,带着他去客房。  边往前走边和沈奕栩交代:“你的房间就是这里,明天我会把钥匙给你一份,你可以自己先在小区里逛一下熟悉环境。”  沈奕栩下意识点点头才意识到走在前面的林慎根本看不见他的动作,才连忙出声应了一句。  将沈奕栩带到客房之后,林慎只把他的行李箱递给沈奕栩,没有进门。  “客房之前已经打扫过了,现在是你的房间,喜欢怎么布置就怎么布置。有什么缺的东西就和我说。”  林慎对上沈奕栩的眼睛,语气温和。  只见沈奕栩点了点头,低声说了句谢谢哥哥,看起来就十分乖巧。  就像小时候一样。  林慎这时候倒是找到了一些熟悉的感觉,不过也没有做些什么,只是让他有什么事情就和自己说。  做完这些林慎就离开了,他今天还有工作要做,不过他是老板可以随意迟到。  只剩下沈奕栩一个人在家里,留意到林慎出了门,他将行李箱随手一推,一头栽倒在了柔软的大床上。  随手抹了一把头发掏出手机躺在床上的样子,哪里还像是一个乖小孩。  沈奕栩长大后爱上了打游戏,原本是想要成为一个职业电竞选手的,可惜父母都不支持,这个梦想不了了之。  反正现在高考也结束了,待在家里打游戏又会被父母说教,不如直接搬出来。  原本父母是不同意他自己一个人出门住的,但好巧不巧他曾经的邻居家哥哥就住在这里,一切皆如他所愿。  沈奕栩跟朋友聊着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语气里是止不住的开心。  木羽羽:到住的地方了!好爽,他说这个房间我想怎么布置就怎么布置。  我菜不跟你玩:这么好,话说你这个哥哥多大了有没有对象啊?  木羽羽:干嘛?你想谈?  我菜不跟你玩:你把他形容的那么帅,脾气又特别好,想谈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木羽羽:……你也是非常的饿了,他比我大六岁,应该25左右吧。不知道有没有对象,也不知道性取向。  我菜不跟你玩:根据你的形容,这么会穿搭又好脾气,包弯的。  木羽羽:无语。你看谁不弯?  木羽羽:算了吧,你别打他主意了。  我菜不跟你玩:你不会自己看上他了吧?  木羽羽:?  木羽羽:你在放什么狗屁,虽然他确实长得很像我的菜,但他是我哥哥啊!  我菜不跟你玩:哟,哥哥~  沈奕栩对自己的好友表示无语,没有再跟他聊天,躺了一会儿爬起来收拾自己的东西。  他带的东西不多,反正父母给了钱,缺什么都可以现买,出门大包小包的又不方便。  好友叫周延玉,是沈奕栩打游戏认识的,跟他同一个学校的小菜鸡,经常找他带着上分。  最开始这人还给他表白过来着,也是他让沈奕栩知道了自己的性向,不过他两不合适。  因为他们都是下面的,而且沈奕栩对他确实也不感冒,反正好友表白也是见色起意,也没多少感情,最后两人混成了朋友。  周延玉是个典型的颜控,而且对于自己辨别性向的能力十分盲目,总结来说只要他看上的脸在他眼里那个人绝对就是弯的。  他本人又非常外向,看上个就表白,吓坏了不少可怜又绝望的直男。周延玉一直到现在也没表白成功过一次。  两人一起玩了很多年,沈奕栩也就他这么个朋友。  周延玉早就知道沈奕栩要到一个多年不见面的邻居哥哥家住,作为一个无脑颜控,早就好奇这个邻居哥哥长什么样了。  在沈奕栩的描述下,周延玉也是认真在脑海中模拟了一下林慎的模样,这一脑补就被帅到了。  想要沈奕栩给他拍张照片看看,可惜被无情拒绝了。  不过周延玉家离这里不算远,后面来找沈奕栩玩的时候总有机会看见林慎长什么样。  周延玉以及度人,要是自己天天跟一个非常和自己眼缘的人住,时间一长他肯定是按捺不住自己的。  多年不见的邻居,这跟上天把菜喂到嘴里有什么区别?  反正周延玉不信沈奕栩和那个林慎最后能够清清白白,除非林慎其实没那么帅。  沈奕栩不知道自己的好友在想什么,要是知道了肯定又是一个大大的无语。  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林慎觉得自己和小孩相处的挺融洽的。平时就做做饭给小孩吃吃,小孩也不挑食,反正在林慎面前特别乖。  就这么一起住了一段时间,又有小时候地基础在,两个人很快就熟悉起来。也不再像最开始刚见面那样客客气气。  林慎对待沈奕栩倒是很正常,但沈奕栩就不一样了,本来林慎长得就是他喜欢的类型。  身边又有一个絮絮叨叨的满脑子谈恋爱的小0,以至于沈奕栩平时有些关注点就会歪。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林慎的手是真好看。  沈奕栩一手捏着手机,一手支着下巴定定看着正在煮饭的林慎。  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银制的汤勺在锅里缓慢搅动,似乎因为蒸汽的热度,将那只白皙修长的手弄得有些泛红。  沈奕栩还观察到林慎手腕上似乎还有一颗浅淡的痣,就在突出的骨节上,有些惹眼。  住在林慎家里的这段时间,饭菜都是由林慎负责的,连同早餐也一并包含了。  沈奕栩第一次注意到林慎的手时,是一天早上林慎给他递来一杯热牛奶,接触杯子的指腹泛着红,和白皙的皮肤有着强烈的对比。  手上的青筋明显却又算不上特别突出,一切都恰到好处,对于沈奕栩来说,林慎算得上是一个完美踩在他择偶标准上的人。  一丝一毫都不差。  林慎关了火,将汤盛入碗里。抬眼却见一旁的沈奕栩正在发呆。  伸手在那人面前挥了挥,等人回神之后,林慎才笑着问:“饿过头了?发什么呆呢?”  林慎觉得自己小时候喜欢带着沈奕栩玩也是有原因的,相比起其他人家的熊孩子,沈奕栩长得又好看,又乖巧。  林慎觉得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小孩,虽然现在这个小孩长大了,但林慎依旧还是喜欢他的。  具体表现在每天不重样的投喂,以及给他买一堆衣服让他不重样的穿。  林慎养小孩养的非常认真,只不过自家小孩最近老是时不时发呆,问他有什么事情他也从来不说。  对于这件事,林慎还是有些苦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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