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1986年7月17号,这个日子,你有印象吗?”
省城分局的询问室室里,马不停蹄刚从火车站赶来的周奕一坐下,就问道。
眼前的刘斌,二十九岁,相貌普通,皮肤粗糙,右手手指上还贴着已经发黑的胶布。
十二年前的他,刚成年。
他是初中毕业的学历。
八十年代初中毕业很常见,大部分人毕业后家里有路子的,就找个单位去当学徒。
没路子的,就先混两年,大一点了再找个生计。
六七十年代的时候,秋平的铜矿产业如火如荼,很多家庭都是老子带着儿子一起当矿工。
毕竟那本就是一个农业生产力向工业生产力转型的年代,工人阶级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都更高。
只是刘斌没赶上,他初中毕业的时候,秋平的矿产资源已经枯竭了。
他家条件不好不坏,家里开了个小卖部,他妈在附近的一个厂里上班,他爸就管这个小卖部,平时还骑着辆三轮车帮人送送货。
刘文超去送货的时候,刘斌就负责看店。在赶回省城之前,周奕对刘文超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让他回忆了十二年前的那个夏天。
然后确认了一件事:当天下午一点多,刘文超本人并没有亲眼见过来买东西的少年陈思。
因为他当时骑着三轮车替人送货去了,所以看店的是他儿子刘斌。
之所以警察后面来询问的时候,他说少年陈思来过,是因为他每次送货回来,都会习惯性地问问儿子有没有生意,卖了啥。
因为刘斌之前看店的时候,算错过钱,少收过钱,所以他才格外细致的。
当天下午,他是一点半多点回来的。
回来之后就问儿子,有生意没。
刘斌就告诉他有个小孩,买了一瓶汽水一瓶橘子汁。
由于儿子回答时支支吾吾,而且满脸通红、满头大汗的,他以为是儿子又犯错少收钱了,就盘了盘货,算了算账。
他还问儿子,那小孩儿是直接买的,还是拿瓶子来抵的,因为两个不是一个价。
玻璃瓶是能抵扣一部分价格的。第二天就有警察来问他,昨天下午是不是有个小孩来买过两瓶饮料。
警察是例行询问,并没有细致地追问究竟是不是你本人接待的。
刘文超也没细想,就回答了。
所以这么个不起眼的细节,就被自然而然地忽略了。
至于刘斌为什么没有被纳入采血的范畴,没人知道,或许是因为当年他离成年还差一岁,又或许他不在不务正业的社会闲散人员范畴内。
但问到这里,周奕就基本上已经有一定的答案了。
他不认为凶手是刘斌,一个普通青年,没有劣迹前科,没有动机,是不可能有能力干出这么骇人听闻的罪行的。
关键就在于,陈思碰上的那个从店里走出来的女人。
刘文超问儿子,他不在的时候卖了什么。
刘斌的回答是一瓶汽水一瓶橘子汁。
那陈思碰到的那个女人,进去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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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发生了什么别的意想不到的事情?
所以周奕决定立刻回省城,亲自审问刘斌。
其实严格来说,在DNA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刘斌只能询问,不能讯问。
但周奕不想等那么久了。
DNA结果是最终敲下去的那把锤子。
在这之前,完全可以从刘斌的嘴里先问出些东西来。
所以他马不停蹄地赶回省城,见到了刘斌。
刘斌是被带到分局的,毕竟结果还没出来。
周奕坐下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他,对于1986年7月17号这个日子有印象吗?
刘斌的紧张和不安是肉眼可见的,因为他已经被带回来大半天了,除了被抽了两管血之外,就没人问过他问题。
所以他连自己为什么被带回来都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警察没给他戴手铐,只是让他在这间屋里等着。
听到周奕的问题,他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