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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生活平淡 万般滋味(第1页)

一繁华落尽

隆复生站在五十八层的落地窗前,俯瞰这座城市最璀璨的夜景。

霓虹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将无数人困在里面。他看见那些光点缓慢移动——是晚高峰的车流,像血液在城市僵硬的血管里艰难流淌。每辆车里都有一个疲惫的灵魂,正急着赶回某个被称为“家”的地方,却在路上耗尽了最后一点耐心。

他的手机在桌上震了第三遍,屏幕亮起,是助理陈烁来的消息“隆总,张总那边的合同出了点问题,法务说有一个条款需要您亲自确认。”

隆复生没有回。

他手里捏着一枚铜钱,是今天中午在旧货市场随手买的。铜钱磨损得很厉害,外圆内方,正面“道光通宝”四个字已经模糊不清,背面什么都没刻。卖铜钱的老头说,这是从乡下收来的,原先大概是拴在小孩脖子上的压岁钱。

“压岁钱。”隆复生把这几个字念了一遍,觉得无比遥远。

他今年四十三岁,白手起家,做了二十年房地产,如今身家百亿。这座城市里有七座以他公司命名的大厦,有四个小区是他开的,甚至连他现在住的这栋楼的开商,也是他自己。

可此刻他站在自己建造的楼里,却觉得自己像个租客。

手机又响了。这次不是陈烁,是他的妻子唐宛。

“复生,今晚还回来吃饭吗?”唐宛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像一潭死水。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从一无所有到应有尽有,从挤在城中村十五平的出租屋到住进三百平的江景豪宅,距离越来越近,心却越来越远。

“回。”隆复生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唐宛说“好,我让阿姨多做两个菜。”

挂掉电话,隆复生把那枚铜钱装进裤兜,转身离开了办公室。路过陈烁的工位时,小陈抱着文件正要开口,隆复生摆了摆手“明天再说。”

地下车库里,他的迈巴赫安静地停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巨兽。司机老赵已经动了车,空调吹出恰到好处的暖风,座椅加热也打开了。隆复生坐进后排,闭上眼。

“隆总,回家还是?”

“回家。”

车驶出地库,汇入那片光点的洪流。隆复生睁开眼,透过车窗看见路边等公交的人——他们裹着厚外套,手里提着塑料袋装的蔬菜,有人低头看手机,有人踮着脚张望来车的方向。风吹起一个女人的头,她缩了缩脖子,往人群里靠了靠。

隆复生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

那时候他二十三岁,刚到这座城市,在一家建材公司做销售。月薪八百,租住在城中村一间没有暖气的隔断间里。冬天的夜里他裹着两层被子还是会冷,就把所有衣服都盖在被子上,蜷成一团像只虾米。

有一天晚上他加班到很晚,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舍不得打车,就步行四十分钟回家。路过一个烧烤摊时,炭火的味道窜进鼻腔,他的肚子叫了一声。摸遍口袋,只有皱巴巴的七块钱,不够吃一顿烧烤。他咽了咽口水,走进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袋最便宜的冻水饺,五块八毛。

回到出租屋,水龙头冻住了,他用热水壶烧了半壶水,勉强把冻住的管子浇开。锅很小,一次只能煮十个饺子,他分两批煮了二十个。热气腾腾的水饺端到桌上,他蘸着醋吃了第一个。

那一口下去,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二十年过去了,他吃过的山珍海味数不清,松露、鱼子酱、和牛、帝王蟹,每一样都昂贵无比,可没有一样能让他想起那个冬天的夜晚。那些昂贵的食物吃进嘴里,像嚼蜡一样,没有任何滋味。

他甚至怀疑自己的味觉出了问题,去医院做了全套检查,医生说他一切正常,只是压力过大,建议他多休息、少应酬。

“生活平淡,万般滋味。”隆复生忽然想起这句话。他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好像是公司里某个员工办公桌上贴的便利贴,又好像是在某个无聊的饭局上听人说的。当时他没在意,觉得不过是鸡汤文人的矫情。

可此刻,他在拥堵的车流中想起这句话,心里忽然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二相由心生

隆复生推开家门的时候,玄关的灯亮着,换好拖鞋,走进客厅,唐宛正坐在沙上叠衣服。电视开着,声音调得很低,一档购物节目正在推销一款不粘锅。

“回来了?”唐宛抬头看了他一眼,“饭在桌上,我让阿姨先走了,你热一下再吃。”

隆复生走到餐桌前,四菜一汤用保鲜膜封着,还冒着些微的热气。红烧排骨、清炒时蔬、一条清蒸鲈鱼、一碗蛋花汤,都是他以前爱吃的。他坐下来,揭开保鲜膜,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

排骨炖得很烂,入口即化,调味也恰到好处,咸中带甜。隆复生嚼了两口,觉得好吃,但也仅仅就是好吃而已。他没有多吃,喝了两口汤,吃了半碗饭,就放下了筷子。

唐宛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他身后“怎么吃这么少?是不是不合胃口?”

“不是,不饿。”

唐宛没再说什么,收拾了碗筷去厨房。隆复生听见水龙头的声音,忽然想起以前住在出租屋的时候,唐宛也是这样洗碗。那时候没有洗碗机,没有阿姨,每一次碗都是唐宛亲手洗的。她总是系着一条碎花围裙,哼着不成调的歌,洗完碗还会擦一遍灶台,把厨房收拾得一尘不染。

那时候他们的厨房只有两平米,站两个人转身都困难。唐宛每次洗菜都要侧着身子才能走到水槽前。隆复生心疼她,说等以后有了大房子,一定买个最大的厨房。唐宛笑着说,厨房大小没关系,只要有你陪我一起做饭就行。

隆复生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唐宛正把碗放进洗碗机。她系着一条浅灰色的围裙,头随意扎在脑后,侧脸在灯光下显得柔和而疲惫。她今年四十岁了,眼角有了细纹,双下巴也若隐若现,但她从来不化妆,也不用昂贵的护肤品。隆复生给她买过一套海蓝之谜,她在柜子里放了大半年,最后过期了也没用。

“宛宛。”隆复生叫了她一声。

唐宛的手顿了一下。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个称呼了。隆复生平时叫她“宛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公司上市之后,也许是儿子上小学之后,称呼从“宛宛”变成了“宛姐”,像是从恋人变成了合伙人。

“怎么了?”唐宛没回头,继续把碗放进洗碗机。

“周末一起去看看小东吧。”

小东是他们的儿子,今年十三岁,在一所寄宿制国际学校读初一。他们每两周去接他一次,但通常是唐宛一个人去,隆复生总有各种理由缺席。

唐宛终于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你确定?周六上午你有个董事会。”

“推了。”

唐宛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好。”

隆复生回到卧室,换上睡衣,躺在床上。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反射出细碎的光,像是无数颗钻石悬浮在空中。这盏灯花了三十多万,是他在意大利一个拍卖会上拍下来的,当时觉得气派非凡,可现在仰头看它,只觉得繁复累赘,不如一盏白炽灯让人安心。

他闭上眼,脑海里却不断闪回那些零碎的画面——烧烤摊的炭火、冻水饺的热气、唐宛的碎花围裙、城中村逼仄的楼道、那些年他们一起挤过的公交、一起淋过的雨、一起吃过的苦。

那些日子是苦的,可现在想起来,每一口都带着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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