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来用红纸包红包的时候,程老三又问道:「团团这事儿,接下来你准备咋弄?」
一开始计划得挺好,把团团放在山里让它适应,等过几个月兴许就能熟悉山上的生活。现在可好,成天跑到後山跟孩子们玩,完全没有半点野性。
腿长在它身上,人哪能管得住?再说了,总不能直接就把它丢到更远的山里去吧?
放慢了手里包红包的速度,程穗思索片刻後,淡淡地说:「那就先这麽养着吧,它喜欢怎麽跑就怎麽跑,等到它再长大几个月了再说。」
既然选择了上学,总要把最後的考试成绩拿到手再说。
哪怕是份不合格的答卷,也要再坚持坚持,能幡然醒悟好好锻炼野外生存的本事最好,就算不能,也算是体验过野外的生活,以後定居动物园也不会有什麽遗憾了。
不过也算是有好消息的,起码证明团团不会攻击村民和孩子,这样就算在山上偶然碰到,也不会有什麽危险。
「孩子们对团团还怪好呢。」
举起团团的爪子瞥了一眼,程老三不禁夸奖道:「瞧瞧这指甲丶这爪毛,修得真细致哎。」
今天一直没仔细看它,现在才发现,孩子们不止是把它当成玩伴,更是宠成了心尖尖上的宝贝。
团团的指甲锋利,平时在动物园的时候,都要用锉子打磨上半天,为了防止脚毛打绺也要经常地修剪。
平常孩子们剪指甲都要家长帮忙呢,天晓得为了给团团磨指甲他们要多用心,不仅如此,耳朵眼也清理得很乾净,没有丁点的脏东西。
看得出来,孩子们是真的很喜欢团团呢。
吃完晚饭後,程穗和程老三便带着团团上各家去道歉了。
上一次带着团团串门还是一年前,当时程穗怀里的团团是小小的一坨,谁见了都想要摸一摸它的脑袋瓜。
一年过去了,团团已经从糯米团子长成了超大号的毛绒玩具,别说摸它了,光是看它一眼都要被吓得不轻。
「娘哎!」
带着团团来到李家的时候,刚开门,李叔就看到了团团的脸蛋子。
虽然团团的脸上挂着笑,仍是把他吓得脚下一崴,往後退得时候差点摔在地上。
倒是屋里的李壮壮,听到团团的哼叫声时,兴高采烈地就从屋里跑了出来。
「团团~团团来啦!」
李壮壮才不怕团团呢,直接过来抱住了团团的脑袋瓜,用下巴在它的脑门上来回地蹭着。
团团好像知道自己的力气很大,所以它刻意收着力气,没有像他那样张开手臂给他来一个热情的拥抱,只是将头埋在它的怀里,来回用鼻尖磨蹭着他的胸口。
「你个瓜娃子,真是在找死啊?!」
李叔一把将李壮壮给揪了过来,抬腿在他的屁股上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你是真不怕把它弄疼了,起来咬你一口。」
李壮壮撇撇嘴,不服地嘀咕道:「团团脾气可好了,才不会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