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谈的年纪不谈,反倒在最不适宜的时候谈了起来。
且只能在白天谈,下了班各回各家,互不打扰。
宋景福明显更主动,也更卑微。他小心翼翼把已经过了界的问候和关心抛向聊天框的另一头。
若是对方没回复,他像个小媳妇似的安静等待。若是对方抛过来几个字,他便像狗一样摇着尾巴秒回。
李重冷冷的样子让宋景富感觉到安稳。
这才是她。他认识的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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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富不停地劝李重离开方月华。
若是缺钱,他给她。若是害怕疯狗报复,他安排她出国。若是被方月华拿捏了什么把柄,他会帮她解决。
李重对他的好意避而不谈,反而和他回忆起了过去。
她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吗?】
宋景富瞬时回到那个炙热的夏天。
【那我们的第一次,发生在哪?】
她问一句,他答一句。
若是讲得不够细,李重就会生气,气他什么都记不住,还敢说爱她。
宋景富当然记得一切,只是他无比珍视那段记忆,认为自己的拙言笨语配不上它。
他知道李重肯定记得一切细节,她逼他说出那晚两人用了什么姿势、做了几次、流了多少汗、抚摸了那些地方等等。
他知道,诸如此类的细节逼问,是她的恶趣味,也是她别扭的爱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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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啊。
原来不是他一个人活在回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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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每次宋景富讲述完细节后,李重会很长时间不理他。
待他忍不住焦躁说要去设计院亲自找她时,她才施施然出现,一副“我不必解释我为什么消失”的姿态,继续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一想到李重至今还和那条疯狗朝夕相处,甚至同床共眠,宋景富越来越难以忍受,不停地问她:【重,你到底什么时候离开他?】
【你先离婚,我再离婚。】
宋景富无法答应。他不能离婚,但他又想当李重
的“狗”。
妻子给了他体面。李重是他的本能爱上的人,过去是,现在依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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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李重张口又问他借三十万。
宋景富二话没说直接转给她,同时提出想和李重睡一觉。
他被这段混乱不堪的关系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
或许是青春期未被满足的荷尔蒙在作祟,或许是两人的初次体验被赋予了太多朦胧诗意……或许时隔十几年再次赤裸相见,会发现对方的肌肤已然松弛,肤色不再白皙,喷薄的气息不再诱人,节奏不再合拍,一切变得干燥、陌生、疏离甚至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