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时,公馆外头又响起了引擎声。
阿柳放下扇子,道:“定是少爷回来了。”
“太太,你觉不觉得,少爷最近格外的忙?”
有时候干脆就歇在了银行。
朝笙伏在沙发上,手里也握着把绸面的扇子,懒声道:“是呀。”
忙是真的忙。
但刚回海市那会儿,银行的事情其实更多。周暮觉却每天都能回家,再与她吃一顿早饭。
朝笙当然知道,这人在躲她。
性情温和的人,做什麽事情都不动声色到克制。
门开了,阿柳上前接过周暮觉手中的西服马甲。
回头一看,自家太太靠着沙发,绸面扇子压在手中,是一副端庄模样。
这样一看,无袖的旗袍也无伤大雅。
阿柳终于满意了。
“晚饭又是在外面吃的麽?”
朝笙听到时钟已过了八点。
周暮觉点头,温声道:“今天厨房做的什麽?”
阿柳将周暮觉的西服马甲挂起来,接过了话茬:“厨房做了莲菜烩鸭肉丶蒜蓉龙须菜丶鱼汤和咸蛋拌豆腐……但太太还没吃呢,说是吃不下。”
周暮觉一愣,心里升起了内疚。尽管两个人未曾约定什麽,可有的事情,确实已经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但他切断了这种默契。
朝笙解释:“是天气太热,我没什麽胃口。”
周暮觉望向她,觉得她似乎确实清减了许多。
这下,更内疚了。
青年略一思索,道:“临溪楼夏天的菜都很开胃,若太太吃不下,可以从外面点。”
朝笙看了他一眼,却没说话。
半晌,才别过脸,道:“不用这样麻烦的。”
周暮觉难得的有些无措。
——他很敏锐地意识到,朝笙并不开心。但是,是因为什麽?
他不敢深想。
她起身,似乎晚上确实不打算再吃什麽了,而手中的那把玉骨扇子则随意搁在了沙发上。
周暮觉叫住了她:“有件事还没和你说。”
她站在木色的旋转楼梯前,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月中,段家要办一场慈善性质的宴会,不知你可有意去?”
这样的宴会,或为筹款,或为募捐,但向来也是生意交际的场合。
通海银行的富有衆所周知,每年都会收到宴会的邀请,今年段家把帖子送到了他的办公室里。
但通海银行并不只有一个主人,她也不能只有“周鹤亭的遗孀”这一个形象。
他等待着她的回答。
然而年轻的女子却问道:“你去吗?”
周暮觉当然不会让朝笙一个人去面对觥筹交错的名利场。
他点头,然後便见女子望向他,露出了盈盈的笑来:“你去的话,我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