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天,原主是幸福的!
若把高家(继父家)比作狂风暴雨,那季凌阳就是她避风的港湾。
从那个夏季起,他们就成了好朋友,原主把季凌阳当成了除奶奶之外最亲的人。
等长大以後,在原主的青葱岁月里也都是季凌阳的影子,从这些稀碎的记忆中,沈妮发现原主应该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男人也是真心待她。
很可惜,後来原主听从奶奶建议找了肖锋,受尽了罪,没等到享福,还丧了命。
不过话说回来,就原主这样,即使真的和季凌阳两情相悦,也未必能在一起,季家就是一个她迈不过去的坎。
从季凌阳看她的眼神和话语里,沈妮感觉季凌阳喜欢原主的。
既然都过去了,那就各自安好。
沈妮解释道:「不好意思,之前发过一次烧,丢过一段记忆。」
潜台词是我不记得你了。
「看出来了。」季凌阳无奈苦笑。
「上次在大市场买菜的时候我以为你只是一时没有想起来我是谁?」
沈妮恍然,那就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怪不得那天他会用那种眼神看她。
「现在既然重新认识了,那我作为一个军人就算是见义勇为也该送你去医务所看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沈妮可不想和谁传出绯闻来?
「你这个样子怎麽去?」
「你会正骨吗?要是你会正骨或许我走路就会轻松点。」沈妮褪去袜子发现脚踝处红肿的厉害,这应该扭伤严重了。
现在部队都会给简单培训一些急救常识,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
「会,就是有点儿疼。」
不管去哪儿,整骨都得疼,既然早晚都要疼,那何必舍近求远呢!
虽然做好了准备,可真正动骨头的时候,那酸痛感一辈子经历过一次後绝不会再想经历第二次。
穿好鞋袜,沈妮站起来是试着踮脚,差点没疼死。
「你等我一下!」
季凌阳飞快的跑了。
沈妮见他跑向树林,不一会回来,军大衣上占着柴渣木屑,手里拿着一根树杈,还把树杈那里手扶的地方刮的很平整。
「你用这个走比较好点儿。」
看到季凌阳边界感不错,沈妮的面部这才软和了点。
这个男人也挺不错的,可惜她不是原主。
「谢谢你,家里孩子和奶奶都在等我,我就先回去了。」
沈妮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丢下季凌阳,自己一个人走了。
季凌阳俊逸的脸上布满失落,心里某处地方在塌陷。
第二天,沈妮下班回家,便看到季凌阳就坐在饭桌前和奶奶说话。
看到她,季凌阳眼神放的很平淡,仿佛昨天的一切都是沈妮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