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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四川大屠杀(第1页)

于是,在南明隆武元年,公元1646年,八月,张献忠3o万大军北上之前,

一场疯狂而血腥的杀戮,拉开了序幕。

为此,张献忠派出最为得力的四位义子干将,

孙可望、刘文秀、李定国、艾能奇,四人兵分四路,执行清乡行动。

临行前,全军将士均摊派考核指标,

约定普通士兵杀男子一百或女子两百,可升把总,须砍下手脚为证,军官按屠杀次数认定奖赏。

不从者,以大逆不道论处,全家处斩。

也有一些良心未泯的将士不忍屠戮百姓,于是选择自尽,

而其余未完成kpI的军官,竟被剥皮处死。

在如此背景下,绝大多数大西军将士只能听令行事。

其中以刘文秀部最为凶残。

刘文秀带兵清剿,逢人便杀,凡是看到仍有炊烟的地方,必斩杀当地官吏追责。

他还要深入丛山峻岭,用烟熏出藏匿于山洞中的百姓,而后屠之。

刚开始,大西军还以砍手计数,以致“聚手如山”,

后来杀人越来越多,为方便携带,改用鼻子替代,

一名福将因斩杀17oo余人而晋升为总兵。

这样的屠杀,以川西最为严重,川北次之。

在梳篦拉网式的清剿下,“时州县之野已屠,惟城中人未尽屠。”

时人曾云

“古凶逆之惨,有屠城坑军者,未闻有屠山屠野,

今一省而屠之者,至千里无烟,空如大漠!”

不仅百姓没了活路,就连张献忠身边的臣子、嫔妃们也都是提心吊胆、人人自危。

张献忠曾对部下说过,“文官怕没人做耶?”

可见其从骨子里轻贱文人。

朝臣但凡有些许过失,他动不动就是处死,甚至剥皮。

张献忠杀官不分大小,看不惯就杀。

右丞相严锡命,府邸豪华,处斩!

兵部尚书龚完敬,路修得不平整,剥皮!

礼部尚书江鼎镇,祭天祷文不敬,杖毙!

甚至一日杀官三百余人。

贡生王志道才华横溢,可一笔书写一个精妙绝伦的“帅”字。

张献忠看后赞道“尔有才如此,他日图我者必尔也!”

遂,杀之。

虽屡开科举,但张献忠打心底里觉得举子们并不可靠,

于是,多次诱杀举子。

张献忠假开科举,强令蜀地举子聚于成都,在贡院中拉起一条长绳,

只要身高过绳子的便赶到青羊宫处死,“弃笔砚山积”。

四川的文人举子们,被他屠戮殆尽。

不仅杀男人,他也喜好杀女人,包括自己的女人。

一次,张献忠患疟疾,痛苦难耐,便向天起誓“疾愈,当贡朝天蜡烛两盘。”

那这蜡烛两盘究竟是何物?张献忠病愈后给出了答案。

他命人砍下女子的双足,堆成两座小山,竟倒上油焚烧以充蜡烛!

看着自己的作品,他仍觉美中不足,认为足山最上方缺一双精美的小脚,找来找去都不能令他满意的。

突然他现自己的侍妾双足小巧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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