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懂?闻歌没有想到,失去记忆看起来傻傻的辛竟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辛又说:“如果书的前页和後页写的都是同样的文字,那这一定是一本形同嚼蜡的书,这样的书,不会有人想要读,也不会被流传下来。”
“你说的很对,我的人生,就是你说的那样一本无聊透顶的书。”
“阿歌,不要难过。”
“是有点难过,但真不至于难过到想死的地步。我呢,确实坠了楼,但是,我确定不是自己跳下去的,除非有人篡改了我的记忆,否则,这就是无稽之谈。”
“嗯。”
“不过,我想过死。每一天醒来,我都希望自己不是自己,可以不用过和昨天一模一样的生活,可是,偏偏我一直是我,要过和昨天一样的生活。这种雷同的日子,我常常觉得,自己过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既然每一天都是一样的,多过一天,少活一天,又有什麽区别呢?”
“至少从今天开始,你的生活中多了一个我,再也不会和从前一样了。”
闻歌心里哆嗦了一下,一个冰山美男,对他说,以後都会陪着他,他能不哆嗦吗?他告诉自己不能想歪,所以故作镇定的回答:“嗯。”
随即,闻歌又觉得自己太过冷淡,补了句:“我很高兴你能和我一起住。”
闻歌把辛领进屋後,先打开了中央空调,然後又将房子里的窗户全部打开透气。之後,闻歌进了厨房,拿了冰饮和冷饮请辛吃。
“这是什麽?”
“可乐和梦龙,你可以先喝两口可乐,然後吃梦龙。”
“怎麽吃?”
闻歌不反感辛的无知,甚至觉得什麽都不会的辛让他觉得有种难以形容的满足感,难道说,他其实应该领个孩子来养一养?
辛啃着梦龙,闻歌觉得房子里的味道差不多了,就关了窗户,带辛去看次卧。
“家里不大,总共只有两个房间,还好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空下来的房间正好给你用。说起来当初装修的时候,设计师想要把这一间房间装成书房,我却非要弄成卧室,看来,那会儿我就知道,有一天你会变成我的室友。”
闻歌自己的房间,主色调是灰蓝色,而次卧的主色调是蓝灰色,比起主卧,次卧的风格更加冷淡些,不过,很衬辛的气质。
“怎麽样,喜欢吗?如果不喜欢,可以换成你喜欢的风格。”
“不用了,我很喜欢,谢谢你,阿歌。”
“不用谢,以後我们就是朋友了,相互之间不用总是说谢谢,否则的话,我每一次都要回复你不用谢,很麻烦的。”
“好。”
“那你先转一转,阳台上有两个书架,你可以找本书看看。我呢,先去给楼下的阿姨们送冰激凌。去的晚了,还不知道她们要怎麽编排我呢!”
“要我一起吗?”
“不用了,天气热,你还是在家里待着吧。”
闻歌送完冰激凌回来的时候,辛还没挑好要看的书。
“怎麽了?”
“我不太认识字。”
“……”
“阿歌,看来我以前是个不读书的人,辜负了你的好意。”
“辛,你一定不是一个不读书的人,如果你见过不读书的人,就知道自己一定是读过书的,说不定,还读过不少书。只是,我猜想,可能是因为你被关了太久,人世间的文字变了很多,所以你不大认识。没关系,我这里有一本辞海,你翻一翻,就知道自己有没有读过书了。”
辛翻的很快,翻了一会儿,说:“阿歌,这一次你说错了,辞海里的字,我大部分都不认识。”
“这麽说,你有认识的?”
“嗯,这个字,我认识,是鱼。”
辛指的字,是个甲骨文,也就是说,辛只认识甲骨文,更後面的繁体字,他不认识。闻歌对古文多有涉猎,唯独对甲骨文没有研究,便是市面上有的关于甲骨文的研究,也是极其片面和不实者多。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真的吗?”
“我们有十天的时间,反正天气这麽热,我们不如待在家里,你说呢?”
“嗯,我喜欢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