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号人挤在一间屋子里,汗味脚臭味混在一起,旁边的人翻个身都能碰到他。
被子是粗布的,盖在身上硬邦邦的,硌得慌。
枕头是一个装了荞麦皮的布袋子,硬得跟石头似的,枕了半天脖子都酸了。
更要命的是,他右边那个铺位的老兄,已经打上呼噜了。
那呼噜打的,惊天动地,跟打雷似的,一声高过一声,中间还夹杂着几声磨牙的声,听得朱承烨头皮发麻。
他偷偷往右边瞄了一眼——那老兄四仰八叉地躺着,
嘴张得老大,口水都流到枕头上了,睡得那叫一个香。
朱承烨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就是边关军营。
跟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以前总觉得,军营就是骑马射箭、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是热血、是豪情、
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浪漫。
可真到了这儿才发现,军营里最多的不是热血和豪情,是枯燥、是疲惫、是日复一日的训练和操演,
是大通铺上的汗味和呼噜声,
是粗得拉嗓子的窝头和寡淡得能照见人影的菜汤——只有打仗的时候吃的才是好的。
他想起白天吃饭的时候,那顿饭——两个黑面窝头,一碗菜汤,
汤里飘着几片白菜叶子和几粒油星子,还有一小碟咸菜。
他当时看着那两个窝头,愣了半天,差点没下得去嘴。
在秦王府,他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东西?就算是最普通的家常饭,
那也是白米饭、四菜一汤,鸡鸭鱼肉换着花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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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旁边的士兵们,一个个吃得那叫一个香,两口一个窝头,喝完汤还要把碗舔干净。
有个老兵看他愣着,还笑着递给他一块咸菜,说:吃这玩意儿不习惯?没事,多吃一段时间就习惯了。
咱们这金山城的窝头,比别的地方的强多了,至少是细面和的,不是纯粗粮。
他当时接过那块咸菜,就着窝头咬了一口——说实话,味道确实不怎么样,粗粝、干涩,咽下去的时候嗓子都拉得慌。
可他饿了一天了,肚子里咕咕叫,也顾不上挑了,三口两口就把一个窝头塞进了嘴里。
吃完之后,他居然觉得……还挺香的。
人就是这么贱。饿到一定份上,什么山珍海味都不如一个热窝头。
朱承烨躺在炕上,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这些事,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
苦是真苦。
可他不后悔。
至少,这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京城里那些虚头巴脑的礼节,
没有勋贵子弟之间的勾心斗角,没有秦王府二爷的身份压着他。
在这里,他就是朱烨,一个普通的士卒,跟其他人一样吃窝头、睡大通铺、挨训、受累。
他喜欢这种感觉。
正想着,旁边忽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小子,睡不着?
朱承烨一愣,扭过头去。
说话的是他左边铺位的一个老兵。
这老兵约莫四十岁不到的年纪,一张脸黝黑黝黑的,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疤,从眉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看着就吓人。
他胡子拉碴的,头发也乱糟糟的,用一根布带随便束在脑后。
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袄,袄子上打了好几个补丁,针脚粗得很,一看就是自己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