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们以前真的在哪里见到过。毕竟北京很大,总会在各种意想不到的地方擦肩而过。”
莫名其妙的理由。
说来说去只有「缘分」这个词啊。太片面了。谁会相信呢?
她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吃完饭。
他送她回去。
“这家餐厅你还喜欢吗?”
很讨厌。我太土气了,吃饭的时候有音乐真的很吵。我也不喜欢用刀叉。
“——我很喜欢。”她说。
下车。
等到车子开得很远,停滞的思绪才开始转动。隐花月觉得很烦。
收到以前怎么也不敢想的昂贵礼品,进入有名气的高雅餐厅,还被这样优秀的人青睐,不是已经很好了吗?为什么一点感觉也没有,为什么吃到嘴里的东西没有味道,为什么收到礼品也不开心——拜托,她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牌子好不好,关于奢侈品她一窍不通。知道了也没什么可开心的。
她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被偷走了。
一定有东西被偷走了。
上帝拿走了她的东西,而且再也没有还回来。她觉得好讨厌,这一刻她已经恨上了上帝。阶级、金钱、长相、学历、天分,她什么都没有,这样就算了。无所谓了。反正都习惯了。反正人早晚会死的不是吗,忍忍也就过去了。可为什么要把她最后一点东西也拿走。
「感动」「打动」被拿走了。
已经不再会为事情所感动,所打动,看到苦情剧不会掉眼泪,吃到美食毫无波澜,被人爱甚至被人伤害也一点感觉都没有。上帝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留下的只有一具空壳而已。
她走在路上。
想流眼泪。
哭不出来。
所以,连眼泪这样的东西都被拿走了啊。人生到底有什么意思。
她开始想林淮,努力勾起自己的情绪。
他对她到底是什么感觉,正常人会对一个好久没见的初中同学拉拉扯扯说「我们是好朋友」吗?漫画看多了吧。蠢死了。应该是有意思吧?应该是想恋爱吧?
真希望是这样。
真希望他真真实实地对她有好感。
真希望他喜欢她,浓烈浓郁地喜欢她。这样等他知道她为他小叔备孕的事,一定会很受打击吧。太有意思了,想到这种天才因为她流露出软弱的情绪,她就觉得好开心。
夜色很黑,黑到模糊不清。没有太阳,没有灯光,天上发亮的只有微弱的星星。一切都好像在模糊不清地坠落。
好快慰。
时间还不算晚,她不想回去。
丁姐她们今天开了派对,要不然去玩玩吧——这样的念头出现以后,她很快就动身出发,赶在派对末尾前出现了。
派对。
灯光比天空还要明亮。
想到这里,她就觉得自己很好笑。一天到晚想得都是些莫名其妙的事,难怪会不开心。烛火是人类妄图战胜黑夜的第一个发明,灯光也是。
“丁姐去哪里了?”
“她没来。”
一个熟悉的女孩眯起眼,和她勾肩搭背:“她有个小朋友要照顾呢,晚上很少出来玩。你忘记啦?”
“我忘记了。”
“怎么现在才来呀?”
“吃完饭过来的。”
“哪有人吃完饭才过来的?”她表示无语,“啊,我想起来了,花月,刚刚有人找你呢。你来得正好。”
“谁找我?”
音乐声响起,女孩的回答被淹没。
隐花月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