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网络上不知道从哪儿流出来一段十几秒的视频片段。
视频中,小念站在客厅里,对王建国说“我有权利爱任何人”。
网友们有人截取了小念的侧脸和声音,做了逐帧分析。
很快有人扒出她的身份,并在留言区留言道这是王建国的“复活女儿”,由永忆生命科技公司定制的人造人。
网友们在评论区里吵了三天。
有人说她是受害者,有人说她是工具,有人说她压根不算人。
其中有一个获赞最高的评论写着“她能思考、能说话、能表达情感,如果这都不算人,那什么算?”
另一条紧跟在后面的评论写着“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她的感情是别人写进代码里的。你说她是人?”
第三天下午,林念苏在委员会办公室见到了永忆生命科技的法人代表。
对方是一位不到四十岁的短女性,穿深灰色西装,说话语不快。
她表明来意,说不想再让小念作为“王家的案例”被反复讨论,希望委员会以保护研究对象的名义,暂停一切关于她的信息披露。
林念苏问她“你希望我们把她定义为什么?研究对象?产品?还是人?”
对方说“我希望她被定义为一个不再被反复播放的视频。”
“那你应该去问那些传播视频的平台,而不是来找我。”
“林主任,我找你是认为你能做的比那些平台更多。”
“我能做什么?”
“在下一个类似的案例生之前,先给出一个明确的身份框架,告诉她,也告诉所有像她一样的人,他们是谁。”
林念苏想了一下说“你是建议委员会为此立法?”
“我是建议你们先回答一个问题她有没有权利拒绝被当作案例。”
林念苏思考了一会儿说
“我会把这个问题提交给委员会议程。”
“多久?”
“两周之内。”
第四天,顾清岚从她正在进行的课题里抽出时间,整理了一篇关于人造人法律地位的资料汇总,到了林念苏的邮箱。
顾清岚在邮件中写到“各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把人造人明确列为‘人’或‘非人’。空白期里,谁先喊出声音,谁就定义了边界。”
林念苏看完邮件,把正文截图存进了一个新建的文件夹。
当天下午,他在委员会内部讨论时提出了一个框架性建议将人造人定义为具有自主意识与情感能力的个体,赋予其与自然人同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同时明确标注“人造人”身份。
与会者中有人问“如果人造人犯罪,谁负责?是人造人自己,还是制造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