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千妤也是嘴角一抽,还是勉勉强强给这大儿媳挽尊,道:“燕子眼力确实好,当初老大在外办事,碰上暴雨被困山里,就是她远远看到人,把人带了回来。”
准确点应该是背回来的。
慕景曜是个严肃古板的性子,自觉自己侮了人,又循着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就这么认定了人。
两个人,一个严肃一个跳脱,一个遵循礼教,一个离经叛道,那一阵子也是鸡飞狗跳的。
傅千妤自然是看不上耿燕这样的性子和处事能力的,但一个救命之恩下来,她捏着鼻子,也只能认了这事,这些年对人不靠谱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不然二十年下来,耿燕再是愚笨,也不至于还是以前的模样,更别说她并不笨。
她这亲娘啊,也是嘴硬心软的人。
秦书笑:“竟还有这般往事,大嫂可真厉害。”
耿燕挺直腰杆,压着嘴角的弧度:“也,也还好啦,也是以前了,那会儿年轻能跑能跳,现在年纪大了,腿脚就不太行了。”
所以说人不能夸。
傅千妤凉凉开口:“你都叫腿脚不行了,我叫什么?半只脚入棺材?”
“我不是那个意思,娘。”耿燕心虚,讪讪笑着,也想不出个解释的话,干脆伸手捂住嘴,闷着声音,“我不说话了,你们说,你们说。”
秦书失笑:“一家人一起,也不讲究这些,大嫂不必如此。”
“这话好熟,之前太子妃小妹也这么说过。”耿燕憨笑着说话,才反应过来这话不太对,又捂住嘴,“这次我真不说了。”
傅千妤一言难尽地看着她:“赶紧说吧,多说点,把一会儿宫宴上要说的话也说光。”
免得一会儿又闹笑话。
耿燕又瞅瞅秦书,见她没生气,这才松了口气,继续憨笑。
她说不说,那就不说了。
她耿老燕说到做到。
倒还挺有意思的。
秦书摇摇头,转头看向一边的江明月,她手上拿着一本书,整个人浸在书里面,完全不为外面所扰。
表面上是这样的。
事实上,她还没看多久,江明月就抬起头,疑惑地看了过来,道:“小妹有事?”
秦书笑道:“看到二嫂,我就想到了江县令,也不知他近日在吴巨县可还好。”
江明月不假思索:“不太好,你把他的心腹大将拐走了,他最近忙得嘴都起泡了,上次还让我寄菊茶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