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亲妈张秀兰女士,只能不停地降低挑选女婿的要求。
从单身适龄长得帅有正式工作,一路往下降,现在已经变成了——男的。
对,就是男的。
只要是个男的,结了婚能让原主留在城里就行。
今天也不是让男主去相亲,而是让原主去结婚。
对方今年三十岁,退伍军人,是个头婚男,还是面粉厂的厂长。
单看这些,他的条件十分的优异。
但他却收养了一个儿子,今年八岁,正是猫嫌狗厌的年纪。
据说这个便宜儿子也是名声在外,和原主简直是不相上下。
偷鸡摸狗,谎话连篇,拳打男同学,辱骂女同学,还往邻居家门口拉屎撒尿。
每次那男的要相亲,熊孩子都要去捣乱,如此反复了五年,愣是把二十五岁的黄金单身汉拖成了三十岁的老男人。
那男的也放出了话,只要能接受他的儿子,他就愿意和对方结婚。
张秀兰为了让原主留在城里,已经和对方说好,今天就去登记结婚。
对方是答应了。
可原主不答应。
原主名声虽然不好,性格不好,能力不行,但是眼比天高!
她想找个又高又帅又年轻的弟弟,家里条件要好,但不能有父母,工作要好工资要高,但不能太忙。
至于嫁给三十岁的老男人,还要给熊孩子当后妈,她死都不愿意。
为了不去结婚,原主从前天就开始绝食,到了今早,终于把自己给饿死了。
然后苏青禾就穿过来了。
苏青禾看着贴满了旧报纸的墙,欲哭无泪。
她虽然是个孤儿,但好不容易大学毕业,终于能找工作养活自己了,怎么就穿越了呢?
不仅穿到了六八年,还穿到了一个声名狼藉的人身上。
是下乡?
还是给熊孩子当后妈?
这是一个问题。
张秀兰已经看到苏青禾的身体动了动,决定再加一把火。
“除了这个,我是没本事再给你找个对象了。你要是实在不愿意,就真的只能下乡了。”
“咱们这附近,也不是没有下乡的年轻姑娘。我听说,有一个病死在乡下了,还有三个结了婚,好像嫁给了当地人——”
“我嫁!”
苏青禾翻身坐起,一双眼睛亮的出奇。
虽然不是很了解这个时期,但是多多少少也听说过。
最重要的是,苏青禾以前看过一本书,讲的就是下乡的女知青。
病死的,嫁人的,疯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