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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老黄原来是惯犯(第2页)

“我看报纸上说,你们这次又把黄玉狼给抓了,是不是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啊?”

黎咏诗一脸骄傲地回答道“那当然啦!

这次我们绝对不会再让他给跑掉了。

他的助理已经决定转做污点证人,把他知道的所有事情都抖出来!”

“哇,真的吗?”林潮宗惊讶地说,“那他的助理都掌握了些什么证据呢?”

黎咏诗得意地笑了笑,继续说道“他的助理可是掌握了黄玉狼不少的犯罪证据!

不仅有这次雇佣社团份子袭击你的证据,还有很多他以前的犯罪证据!”

林潮宗瞪大了眼睛,问道“老黄还是一个惯犯啊?

那具体都有哪些?”

黎咏诗详细地解释道“他的助理提供的证据里,有不少是关于你们同行的。

这黄玉狼可没少坑过你们这些同行!”

听到这里,林潮宗的脸色变得有些凝重,追问道“都有谁啊?”

黎咏诗想了想,说道“有好几个,其中有几个受害者的名字,还是黄玉狼早年的几个徒弟!”

林潮宗的眉头皱得更紧,喃喃道“这黄玉狼也太狠了吧……”

黎咏诗点点头,说道“可不是嘛!他那几个徒弟可真是够惨的。

有的是因为欠了一屁股赌债,还不上钱,结果被砍了手。

还有的是因为嫖娼嫖到了别人的老婆。

被别人的老公当场抓了个正着。

最后不仅赔了钱,还把手给赔进去了。”

“这老黄可以啊,手段多,玩儿的花!”林潮宗不禁低声嘀咕道。

一旁的黎咏诗听到后,义正言辞地说道“这人简直就是个坏到流脓的毒瘤,这次一定要让他把牢底坐穿!”

林潮宗心中一动,连忙追问道“按照你们所掌握的证据,他最少要被判多少年呢?”

黎咏诗见状,便开始耐心地为林潮宗普及起相关法律知识来

“根据香江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黄玉狼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教唆犯罪。

他所雇佣的人涉嫌谋杀未遂,并且还涉及到社团活动等一系列严重罪行……”

林潮宗对法律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但此刻却听得格外入神。

通过黎咏诗的详细讲解,林潮宗逐渐了解到

在香江的《刑事罪行条例》第1o4条中明确规定,谋杀未遂属于可公诉罪行,其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而且不得假释。

也就是说,即使最终并未造成人员死亡的结果,但只要犯罪行为足以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黄玉狼雇佣的灰熊及其手下那些社团分子,每个人都手持刀棍袭击林潮宗。

他们的行为明显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而且这些凶器,足以对林潮宗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仅仅从这一点来看,黄玉狼就绝对无法逃脱罪责。

因为雇佣者作为教唆犯,对于被雇佣者的犯罪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香江的法律体系中,教唆犯所受到的刑罚往往比实际实施犯罪的罪犯更为严厉。

尤其是当涉及到使用黑社团资源时,情况就更为严重。

根据香江法律中的《社团条例》第19条规定,“参与社团活动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以及罚款1oo万港元。

如果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黄玉狼的犯罪动机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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