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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800(第4页)

现代没有生存压力,也没改善生活条件的必须之处,宋婉的挑剔也都成了一种生活态度,除了家中长辈,不会受到太多关注。

到了古代,她的标准没变,却也变了,古代女子地位决定了,在婚假市场上,她会是被挑选的那个,只要不想着低嫁,她就只能被相看,被挑选,即便出于入乡随俗的缘故,宋婉忍了,但某些地方,她并没有委屈自己。

在她不得不选择那些人的时候,她也是经过反复思量的,她也是与之相处过,并确认对方某些地方打动了自己的。

对王冲之处境的怜惜,是真的想要跟他同甘共苦,一同面对“天才大哥”这种苦逼设定的。对其他人,也是同样,萧衍身上打动宋婉的是他的出尘之姿,不是伪装的,而是他幼时长居道观之中养成的某种清静无为的气质,仿佛精神内核极为稳定,绝对不会内耗的那种,让人向往,想要接近。

王允之么,只能说是他的才学和神秘,月夜相随,听起来仿佛还有点儿浪漫,事实上那次夜间牵着马走出来,提着灯等在路边的心境,宋婉至今都记得,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和向往,以及某种背离世人俗见生活的刺激和蠢蠢欲动,混杂在一起的复杂滋味儿,足够让人以后每一次想起的时候都会多有回味。

甚至,王允之的死,依旧给了宋婉足够惊心的记忆,哪怕后来祁令努力取代这种记忆,也还是没能让宋婉彻底遗忘。

司马修,就不必提了,那种神秘感,还有那种他陪在身边所感受到的静谧之感,如夜深沉,伴我入眠,他曾给过她很多安心,只情深易变,情深缘浅,最终没能走到最后罢了。

司马进属于不得不选择的那一位,像是救命的稻草,可他身上某种天真和深沉交织的感觉也是让宋婉动了心的。

卫明不必说,校草爱上我,大约是永恒不变的校园恋主题,谁上学的时候没想过有个校草对自己死心塌地呢?若是有个校霸,也很好,不能说我贪心啊!

秦骁大约就是这种校霸角色,每每出场小霸王一样,行事肆意,任性妄为,可那那种肆意妄为也是让人羡慕的,如同振翅高飞的雄鹰,谁能不羡慕它的天空海阔呢?

每一个都与上一个不同,每一个都有独属于自己的特色,宋婉心动一次又一次,只是那短暂的心动都不能维系长久罢了。

真要论起来,仿佛皇帝跟她最长久,一个妃子名号就直接打发了,有名无实的那种长久。

一次又一次“试错”之中,若说有什么支持着宋婉继续向前,没有直接心态崩盘,哪怕说要摆烂,都能平稳过渡的话,那就只能是这种心动了。

只要人没死,心就会动。

只有真正感受过,才能知道,为什么一个人能够喜欢上不同的人,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某一面总会被喜欢,那是她本就喜欢的特质。

这种喜欢,放在博阳郡王身上,只能说高贵的身份是锦上添花,独一无二的矛盾又和谐的气质是他的根本。

像是散发着璀璨光芒的宝石,那璀璨的光芒总是那样刺眼,可那刺眼也是好看的,像是把那亮度直接刺到眼底,让眼神不得不被吸引,被牢牢地系在上面。

宋婉还记得一周目博阳郡王一出场的时候,她本来是跟着宋婷去偷看王允之是哪个的,可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场中的热闹,不是孙览跟人比剑的是非,而是那披着大氅走出的博阳郡王。

白皙的肌肤看着就没什么血色,偏唇是红的,正如那日雪中红梅,在寒冷的天气绽放的花,本应该有着柔弱的姿态,可于他身上,就是一种傲视风雪的凌然。

又冷,又傲,又艳,让人移不开眼。

哪怕他的身材恐怕只有身高撑着,体重肌肉什么的恐怕都是羸弱那一挂的,但他的气场,足够压下满场的人,成为那个必然吸引目光的吸睛点。

那时候她就只看到他了,是啊,那时候她就只看到他了。

有些喜欢,当时没觉得什么,可能只是多看了一眼,可多年后,还能清晰想到那一眼,想到那时的心境,如何能说不是喜欢呢?

所思所想,只在刹那,明晰自己的心意之后,宋婉再抬起头来,目光之中就多了些坚定:“郡王,我喜欢你,你如果没有喜欢的人,那就喜欢我吧。”

【作者有话说】

晚安!

元旦快乐!新的一年,不要缺乏重生的勇气!接受自己所有,继续前行。生活需要姿态,人生不需要舞台,快乐开心最重要!谁又不比谁多活一生,绝不内耗!加油!

第794章第794章

九周目

博阳郡王即便病弱,但他的身份地位,他的长相能力,从来都不乏倾慕者,只是那些普通的倾慕者,轻易走不到他的面前,也没有胆量能够对着他说这样的话。

喜欢,喜欢吗?

喜欢什么,喜欢他吗?喜欢他什么?

很想要嗤笑质疑的,博阳郡王太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够带来多少倾慕,但他对上宋婉的那双眼,有些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水晶般剔透的瞳仁黑得发亮,那明耀的光如同浮光跃金般璀璨,只是她眼中的风景,好像就已经让人目眩神迷。

再看宋婉,博阳郡王也不得不承认,她对自己是有吸引力的。

谁能不喜欢美丽的存在呢?

从她一进门,那个在宋老爷口中“乖巧听话、寡言内秀”的形象就被彻底推翻,她就那样平平常常地走进来,却像是他跨越万水千山才能看到的最美风景,只一眼,就让人心悦诚服。

而她的美,从来不死板,不是画上的美人,无论多么生动的画笔,也不能让那美人鲜活灵动。

蓬勃的生命力好像是春天的那一缕光,那最早的花,那最清爽的雨,淅沥沥的春雨之中,一枝明艳的嫩黄吐蕊,只是看着,便已经闻到了一种属于春日的芬芳。

印象由此刷新,却只是第一次。

然后是第二次,发现她很会装。

第三次,发现她演得很真,哪怕假哭都很美。

第四次,发现她很大胆,她是怎么敢要求跟自己交易的呢?又是怎么敢,直接开口就要当他的未婚妻呢?

心绪仿佛因此凌乱,本来安静等待时候的那种沉静,脑中的诸多算计,不得不被推翻好几次,一次又一次,她总是在刷新他的印象,让他看到她多变的另一面。

第五次,敢跟男人抢东西,被握住手也没有如同普通女子一样羞怯惊讶撒手,而是坚持不放。

第六次,她竟然又说要当他的未婚妻,说、喜欢他。

是真的喜欢吗?

思绪仿佛被牵动,顺着她的话在想,原来所有的全盘计划都已经凌乱不堪,棋局上,预计好落子的位置不见黑白,之间那纤纤玉指,浅浅月牙,粉白若三月桃花,轻轻地落在棋盘上,自此,黑白都无关紧要,只有那一片粉嫩,入眼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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