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林远大吼。
“啪!”阿瑟拉下了电闸。
灯灭了,屋里陷入黑暗。
几乎是瞬间,顾盼那种想吐的感觉消失了一大半,他瘫坐在地上,像条离水的鱼。
“看到了吧?”
阿瑟在黑暗中点燃了一根烟,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充满绝望的老脸。
“这就是我被赶出公司的原因。”
“这种病,在医学上叫高频闪烁诱综合征。”
“你们以为光在以每秒十亿次的度闪烁,人眼看不见,就没事了?”
“错!”
阿瑟狠狠地抽了一口烟。
“人眼的视觉暂留(看电影觉得连贯的原理),大概是每秒24帧。过这个度,人眼就觉得光是长亮的。”
“但是!”
“你的大脑没瞎!你的视神经没瞎!”
“哪怕是一秒十亿次的闪烁,那也是一明一暗!你的视神经依然在被迫接收这种极其高频的刺激!”
“这就好比,有个人在你耳边,用你听不见的声波,每秒钟敲一亿次锣!”
“你虽然听不见,但你的脑血管受不了,你的神经会崩溃!”
“只要在这个灯底下待过三分钟,正常人就会头晕恶心;待过十分钟,就会口吐白沫、癫痫作!”
死结。
想传数据,光就必须闪。
光一闪,人就要吐。
难怪这项技术被雪藏了。
谁敢在家里装一个会让人癫痫的路由器?哪怕网再快,那也是凶器!
林远盯着那个已经熄灭的灯泡。
这是一个纯粹的生理学悖论。
机器的频率,越了碳基生物的承受极限。
“不能让光闪吗?”顾盼虚弱地问,“一直亮着不行吗?”
“一直亮着,那都是1,没有o,怎么传数据?打摩斯密码还得有长有短呢!”阿瑟像看白痴一样看着顾盼。
林远在屋子里慢慢踱步。
“阿瑟先生,如果我们不改变亮度呢?”
林远突然停下脚步。
“什么意思?”阿瑟愣了。
“我是说,我们在传数据的时候,灯的亮度,始终是百分之百,一丁点都不变。没有任何的明暗交替!”
“不改变亮度,你怎么表示o和1?”阿瑟反驳道,“你拿什么信号?”
林远看向窗外,那条街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
“我们不改变亮度。”
林远嘴角勾起一抹精明的微笑。
“我们改变颜色。”
“改变颜色?”
阿瑟和顾盼都听懵了。
“对。”林远走到桌子旁,拿过一张白纸和几支彩笔。
“阿瑟先生,你这盏白光灯,其实不是白色的吧?它是用红、绿、蓝三原色的Led芯片,混合在一起出的白光,对不对?”
“对,这是常识。”阿瑟点头,“三原色光混在一起,人眼看着就是白光。”
“那就对了!”
林远在纸上画了三个圈。
“以前,你是把这三个灯同时关掉、同时打开,来信号。所以灯会闪烁,人会头晕。”
“现在,我们换个玩法。”
“这叫色彩键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