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26年o5月16日,农历三月三十,宜解除、出行、纳采、冠笄、竖柱,忌祭祀、伐木、架马、安床、修造。
当司仪说出“新娘可以亲吻新郎”这句话的时候,我看见宴客厅最后一桌的客人正在起身。
那人弯着腰,拎着打包的塑料袋,像一只做了亏心事的猫,贴着墙根往外走。塑料袋里装着两盒硬中华——我和陈默特意在每个座位上放的那种。喜糖盒是酒红色的,系着金色的丝带,我亲手系了三百个,指甲盖上的甲油胶崩掉了两块。
丝带的款式我选了整整一个下午,在淘宝上翻了三十七页。
司仪把话筒递给我的时候,我听见掌声稀稀拉拉的,像是什么东西在剥落。陈默的手搭在我腰上,西装面料下的手指有点凉,他用力收了一下,像是要确认我还在。我侧过头去看他,他冲我笑了一下,嘴角的标准弧度,跟婚礼彩排时一模一样,精确到毫米的那种。
彩排了三次。酒店经理说这是规矩,他们承办的每一场婚礼都要走完整套流程,不能跳步骤。
“这是仪式感。”司仪说这话的时候推了推金丝眼镜,镜片上反着酒店水晶灯的光,“现在的年轻人啊,就是太没仪式感了,结婚跟吃顿饭似的。”
我本来想说,吃顿饭也没什么不好。但我没说。因为我已经说了太多违心的话——这件婚纱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那件露背的,我妈说“像没穿完衣服”。婚礼的日期也不是我想要的,婆婆找算命先生算的,说是今年唯一一个“天德合日”,宜嫁娶。我甚至连捧花的花材都没能自己定,婚庆公司说粉色的玫瑰更配香槟金的酒店主色调。
香槟金。我第一次看到这个配色方案的时候,觉得像走进了某个县级市的kTV包房。但婚庆公司的小姑娘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朋友圈出来特别好看。
所以当司仪说“新娘可以亲吻新郎”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居然是好了,这个流程终于走完了,我可以下去敬酒了。敬完酒,这件事就结束了,我的人生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那些提前离场的客人,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仪式感太满的婚礼,就像一道放了太多味精的汤,喝到最后只剩下一嘴的化学甜味,叫人反胃。
我跟陈默走下舞台的时候,经理迎上来了。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黑色西装,胸口的铭牌上写着“大堂经理周德茂”。他脸上挂着酒店行业标准化的笑容,像戴着一张橡胶面具,但语气已经不太对了。
“潇潇女士,”他说,“您这边第三轮主桌敬酒还没开始,厨房那边第五道热菜已经上了,您看是不是——”
我没听清他后面的话,因为我看见了主桌旁边的几把空椅子。那些位置上原本坐着的人,此刻大概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陈默的姑父,我爸的战友,还有我大学室友赵倩——她甚至没等我下来敬酒就走了,只在桌上留了一个用过的红纸杯,杯壁上印着半圈口红印。
伴娘小冉跑过来,凑在我耳边说“潇潇,小黄走了,她把伴手礼也带走了。”
小黄是我的另一个大学室友,我给她准备的伴手礼是一瓶祖马龙的香水,三十毫升的,蓝风铃味道,花了我小半个月的工资。她在婚礼进行到交换戒指环节的时候起身离开的,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我说不上来是什么意思。
但我知道她为什么走。因为她也谈了一个家里不同意的男朋友,她妈以死相逼,最后她分了。她大概觉得我会重蹈她的覆辙,提前离场是一种无声的规劝,或者是一种不忍卒睹的回避。
我的心里突然涌上来一股很强烈的委屈,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我用手按了按胸口,婚纱的鱼骨撑得我喘不过气。
“潇潇,”陈默在我身边低声说,“别急,我们加快度,敬完主桌就行了。”
主桌一共有十桌。婚庆公司设计的流程是每桌敬酒三分钟,包括寒暄、碰杯、拍照。十桌就是三十分钟。再加上中间换衣服、补妆的时间,四十分钟起步。
四十分钟。那时候第六道菜都凉了。
但我想说的是——这些我都不在乎。我真的不在乎宾客走不走,不在乎菜凉不凉,甚至不在乎那瓶祖马龙被小黄带走还是被服务员收走。我在乎的是另外一件事。
那个司仪,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司仪,在流程表上写下“证婚人致辞”这四个字的时候,我问他“证婚人是谁?”
他说“这个您得问您先生。”
我问他“证婚人是谁?”
他说“我爸妈请的。”
我问他“你认识吗?”
他沉默了三秒钟。三秒钟,在婚礼的流程里,够司仪念完一小段串词了。
“不认识,”他说,“但应该是一个挺重要的人。”
喜欢吓你的365天请大家收藏。吓你的365天2o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