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麽简单就甘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
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我只是告诉他:「对。法律说不行就不行。除非你推翻共产党,自己当皇帝,自己定法律。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
年轻人还想说些什麽,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开。」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我冷笑起来:「我打死你,也最多是犯了错误。你们阻挠我执法,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我好害怕,哎哟喂,吓死我了。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开除不能当员警了,可能判个三五年,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你不信,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
村民们怒吼起来:「你这个狗官。」「不要脸的东西。」「王八蛋——」
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只有这样,才能迅地解决心儿的困境。
所以我故意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今天这个女人我一定要带走。我最後说一次,无论你们怎麽选,这个女人你们都是留不住的。」然後我突然爆喝一声:「一!」
年轻人吓得一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後退一步。
我跟着上前一步,枪口仍然顶着他的脑门:「二!」
年轻人仍然在硬撑着,但我已经做好了手上沾染鲜血的准备。我早就说过,我不是什麽好人。只要这次能带回我的心,我不在乎做天使还是恶魔。
我的手指微微用力,扣着扳机,然後张开嘴。但这时身後终於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三娃,你让开,让员警同志走。」
这老妇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年轻人闻言,大声喊道:「老姨,你一辈子攒的钱就为了给富哥买个媳妇,这就放她走了?」
老妇人的声音叹息着:「没法子,这女的注定不是我们家的人。这都快十年了,你富哥还没和她圆房哩。没得法,你富哥脑壳有问题,做不了男人,留着也是白养,她脑壳也有问题,做不了活,白多张嘴吃饭。罢了罢了,不知道我们杨家做了什麽孽,菩萨要这麽对我们,一个种都不给我们留。」
你做了什麽孽,你心里没点逼数吗?我在心里冷笑着。我的心儿又做了什麽孽?
还有,你也配姓杨?
年轻人沉默片刻,终於向一边侧身,让开了路。
於是我收起枪,拉着心儿的手,大步走向村口外。
我乘坐的那辆警车马上迎上前来,在我面前打开了车门。我把心儿推上车,自己刚刚钻进去,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严,警车就嗡地一声窜了出去。直到在狭窄的山路上拐过第一道弯,再看不见夕阳下模糊的山村,我才终於无力地瘫软在车座上,两条腿不听使唤地颤抖着,山风一吹,被汗水浸透的警服冰得浑身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