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续打量着眼前的合影照片,陈佳人揽着冯凡与陈灵,三个人一起比着摇滚的金属礼手势,神情异常专注的盯着自己,她们的脸庞年轻而羞涩,就像那些已经一去不返的时光一样。
耳边突然回想起灵云的forever的旋律,那个万人大合唱的魔都灵云演唱会上,那段让自己魂牵梦萦的歌词,她情不自禁的哼了那段歌曲————
ohhoapyIasthen?。
Thereasnosorroapain
a1kingthroughthegreenfie1ds
sunshineinmyeyes
那是她们三个人最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一切故事都还没有开始,那时候她们的眼睛带着少年时代的光,那时候一切都那么生涩却完美,完美到自己每一次回忆起来都要忍不住呜咽起来。
合照里面的那个还叫陈灵的女孩子年轻的让自己恍如隔世一般,
「轻快的曲调重回我的唇边。
我又年轻了,就像以前在维罗纳一样。」
于伊人吟诵着米沃什的《别了》,这是当年陈佳人最喜欢的一诗,也是经历世事轮回之后的于伊人最喜欢的一诗,她把那诗的一段给了陈佳人,这是这么多年以来她次试图向这个生死冤家一般的闺蜜示好,她不是想要和解,只是在对儿子的回家要求无计可施之后,她决定剑出偏锋,让陈佳人出手,收拾掉那个丧家之犬。
在歌曲和酒味,
誓言和恸哭,钻石般的夜,
和身后有黑色太阳闪光的
海鸥的呼叫之后。
从生命,从火红的刀所切的苹果
还将救出一点点什么来?
陈佳人冷冷的看着这一段诗歌,这是代表着于伊人投降认输吗?这是代表着她对于当年横刀夺爱的后悔与歉疚吗?
誓言和恸哭,钻石般的夜,海鸥的呼叫,呵呵,都是年轻时候爱人们相互之间的骗局罢了,生命最终什么都挽救不回来,一切都不可避免的堕落下去。
只有欲望还让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恬不知耻的享受。只知道明天换一双什么颜色什么式样的高跟鞋最撩人,只知道涂着什么颜色的唇膏最能表达自己一天的心情,只知道讨好一个位高权重的老男人,即使自己根本不爱他,即使他们甚至已经没有肉体的鱼水之欢,但是自己还是得表现出一副承欢恩泽,大蒙荣宠的感恩态度。
陈佳人最多把于伊人这次的示弱举动看成她一次障眼法而已,她不相信,于伊人要是一个会轻易投降的人,她当年根本不会来到魔都,她直接嫁给卫东阳就好了,反正都已经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