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九眼角抽了抽,这会儿她有种秦悦是长辈,而她才是晚辈的错觉。
也懒得再吊人胃口,她从包里掏出黑色的手枪,扔给秦悦:“没有以前的好用,但也还算凑合。”
在那个位面她跟耽耽都有一把特殊定制的手枪,她的是池昇亲自打造的,花费了不少时间。
那把枪,正在她空间里安安静静的呆着。
秦悦稳稳接住,只看了一眼便将其构造了解得七七八八:“民国一七式毛瑟手枪,口径45英寸。”
在成为池郁的地下情人之前,她是他培养的杀手,所以对吃饭的家伙十分了解。
太久没有摸枪,这会儿拿起手枪的时候,她心里还涌动起一股特别的兴奋感。
把玩了一会儿,她才抬起头问:“哪儿来的?”
这种大口径的毛瑟手枪是军阀所有的兵工厂生产,一般人用的跟这还有不小的区别。
如今虽然军阀割据,四方霸主分权而治,上京属于当下最繁荣地方,表面上属于北部军阀匡君策的地界,但其实他的手还没完全伸进来。
这里地下势力如雨后春笋,又有老牌青帮把控,以及龙骨社这个后起之秀的参与,使得上京的势力更加繁杂。
这里是一块肥肉,谁都想叼上一口,然而即便是匡君策这个名义上的主人,也没能下得了口。
因为这块肉不仅难啃,还硌牙。
匡君策的势力还没进驻上京,那么,秦九的这把手枪从何而来?
“捡的。”秦九洗好了手进门,坐上桌拿起筷子夹了块东坡肉入口,“唔~小金金的手艺可真不错。”
秦悦一噎,这手枪也是想捡就能捡到的?
秦九不想说,她也没多问,只是对秦九的话半信半疑。
秦九自然也看出了她眼里的不信,不由耸耸肩在心里叹了口气。
唉,这年头,说实话都没人相信。
“小金金,明天收拾一下,咱们搬家。”她给秦悦夹了菜,说。
秦悦疑惑的问:“去哪?”
两人居住的地方还是租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区,就是个鱼龙混杂的地儿,她先前也提过要搬走,但秦悦拒绝了她。
用的理由是没钱。
那时候,秦悦看着秦九不知道从那里拿出来的成套的青花瓷餐具,很是无语的愣了好久。
很不巧,这套青花瓷餐具还是明朝的古董,放出去拍卖估计这会儿都能值个上十万大洋。
而秦悦恰好在上辈子也是个古董热爱者,在成为海上澜庭老板娘的那几年里,收藏了不少明青花,所以对此熟悉得很。
可惜在跟那对贱人同归于尽之前,她还没将卡里的钱用完。
秦九想到某个老干部型的男人,笑弯了一双杏眼:“去好地方。”
三个月的时候,她总得付诸行动,才能让老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