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的时候,没有穿警服。
一件普通的深色夹克,拉链拉到一半,里面是洗得白的衬衫。头剪得很短,干净利落,却已经掩不住两鬓的灰。若不是他自己开口,很少有人会把他和“公安局长”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我不太习惯这个称呼。”
他说,“你就当我是个干了三十多年警察的人。”
他说这话时,没有谦虚,也没有刻意压低身份,只是陈述。
像一份早就写进档案、也写进身体里的事实。
他坐下后,先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确认该从哪里说起。
“当警察之前。”
他说,“我也觉得,这个职业很威风。”
抓坏人,
破大案,
一身正气。
“后来才知道。”
他轻轻叹了口气,
“真正的公安工作,大多见不得光,也见不得人。”
他十八岁参军,二十三岁转业进公安系统。
从派出所干起。
值夜班、出警、调解纠纷。
“那会儿觉得累。”
他说,“可心里是热的。”
第一次出警,是邻里纠纷。
两口子吵架,
砸东西,
哭骂声能把整栋楼吵醒。
他站在门口,
一时间不知道该先劝谁。
“那一刻我才明白。”
他说,“公安不是裁判,是止血的。”
不求谁对谁错,
先让事情停下来。
他说,真正让他改变的,是第一次处理命案。
死者是个年轻女孩。
凌晨,被人现倒在出租屋里。
现场很乱,
血腥味很重。
“我当时站在门口。”
他说,“腿是软的。”
不是害怕,
是突然意识到——
这个世界,
真的有人就这样没了。
而他,
要负责把真相一点点拼出来。
“从那天起。”
他说,“我开始失眠。”
不是天天,
但一到夜深人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