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我的脑子在唱歌。”
十月末的气温已经彻底凉了下来。
林慕最先走出鬼屋,她站在旁边给手哈着气,擡眸就看到娇娇和沈书瑜牵着手出来。只是两人之间的气氛有点古怪,明明手还拉着,中间的距离却远到能塞进一个人。
娇娇最爱说话,往日黏在沈书瑜身边,小嘴叭叭的就没有停过。
这会儿却安安静静地垂着头,时不时舔舔唇,又望着身边的人傻乐。
沈书瑜则垂着头,和平时的表情差不多,但发红的耳朵却出卖了她此刻的心情,稳重地走出了同手同脚。
林慕直觉感到不太对劲。
她眼看着两人恍恍惚惚地就要越过自己,连忙伸手拦住了她俩。
“你们俩怎麽回事?”林慕皱着眉,疑惑地打量着两人,“这个鬼屋有这麽吓人吗?把你们都吓傻了,路也不看。”
“没有啊。”娇娇猛地摇头,话里都藏不住的雀跃,“鬼屋真好,我喜欢鬼屋,以後还要来。”
林慕更是困惑,她扭头看向一旁的沈书瑜。
只见她心虚地清了清嗓子,附和了一句。
“嗯。”
嗯什麽嗯啊。
林慕总感觉两人有什麽事情瞒着她,思索了许久,她瞪大了眼。
“你们该不会在里面触发了特殊npc吧?”
*
这种怪异的气氛一直持续到回家。
林慕直接上了楼,而沈书瑜拉着娇娇走出电梯,手始终没有松开。
“我要怎麽开门?”
沈书瑜好笑地看着身边的人,从游乐园回来的一路,羞怯和躁动已经被北风彻底吹散。
“不开了。”娇娇晃晃她的手,耍赖道,“要拉着。”
沈书瑜也没舍得放手,用左手摸出了钥匙,小声念她。
“粘人小狗。”
“那你就是喜欢粘人小狗的人。”
“嗯?”沈书瑜挑了挑眉,关门之际把人堵在了墙角,低头看着她,“不能喜欢?”
从前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总是拒绝或逃避。
今天突然破天荒地认了下来,反倒是让娇娇有些不太适应。
她呆呆地眨了眨眼,脑袋都临时离家出走,没了思路。
“好傻。”沈书瑜摸摸她的头,自顾自地换鞋往屋里走。
客厅亮起灯,娇娇後知後觉反应过来她刚刚说了什麽话,连忙追了过去。
“你说你喜欢我!”娇娇揪着她的衣摆,喜悦的浓郁盖过了害羞,她指了指自己,“喜欢我呀?”
沈书瑜配合着她歪了歪头,只是笑着没说话。
“我也喜欢你!”娇娇猛地伸手抱住她,脸埋在她颈窝里重复了一遍,“我非常喜欢你!”
“知道了。”沈书瑜顺势环住她的腰,低下头,鼻尖在她的头发上蹭了蹭,“知道了,非常喜欢我的娇娇。”
“所以……”娇娇半仰起头,近得能看清对方颤颤的睫毛,“你是我女朋友了吗?”
“还不行。”沈书瑜摇摇头,认真地告诉她,“人类要成年以後才能恋爱。”
“人类是人类。”娇娇不答应,“我又不是人类,我是小狗。”
她的眼神天真又澄澈,虽然已经有了成人的身形,但内里还像个小孩。
面对这样的娇娇,沈书瑜心里难免有所顾虑。
“你只需要知道我喜欢你就行了。”她顿了顿,告诉她,“人类的喜欢分很多种,你还小呢,也许对我的喜欢只是出于亲人的依赖,或是对主人的习惯。等到你真的能分清,对我的喜欢是恋人的喜欢,我们再在一起。”
她说得复杂,娇娇听不明白,皱着眉想了许久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