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不过你,实在太正常了——”
“不。”谢北辰陡然打断了施莺莺的置疑之词,沉声道:
“莺莺,你错了,我和她不一样。”
他拉着施莺莺的手,强行放在了自己的手腕上,施莺莺一触之下瞳孔骤缩,戒心当场提到最高,险些就要抽出佩在腰畔的金错刀来:
谢北辰体内的厉家余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清理得一干二净了!
“自莺莺给了我解毒丸,让我重获光明后,我的内功就能将剩下的毒素尽数排出。”谢北辰定定地看向施莺莺,笑道:
“否则的话,我活不过今年。”
“但我在解毒成功之后,也一直都没有离开你,更没有不轨和逾矩之举,甚至还要主动当你的人质。如果这些都还不能证明我的诚意的话,莺莺——”
他朗笑起来,一时间仿佛天地间的清气都在他的笑声里回荡,端的是刀尖舔血、快哉生死的潇洒江湖客模样:
“那现在就动手吧!”
在他毫无阴霾的笑意前,施莺莺竟后退了半步,就像是无法直视这过分纯然的真心、终年的乌云都要在阳光的普照下褪去一样;可随着她的脚步后撤,那一直竖着、让卫楚稍安勿躁的手,也终于落了下来:
“卫楚!”
施莺莺一直都以为他们的交易是摆在明面上的,是心照不宣的、默契的等价交换:
她为谢北辰解毒,将他从以厉无殇为首的厉家人势力范围里带走,离开大燕,让他得以安全活命;又为他找来了他母亲的信息,动用了永平长公主的权力,让母子相见。
而她要的东西很简单,她只要一张挡箭牌,一张厉无殇死后,厉家群龙无首,人人都不得不重认大燕正统之时的挡箭牌。
就好像在她读过的正统历史中,靖康之变里,徽、钦二宗在金人手里的时候,宋朝结结实实内乱了好一阵子。
那么如果在大燕皇帝只有这两个子嗣的前提下,长公主不能继位,厉无殇在异乡死无葬身之地,那大燕二皇子谢北辰就摇身一变,身价倍增:
区区“不祥”算什么,但凡这里有条狗继承了大燕皇家血脉,那这条狗都能去争上一争!
在施莺莺下一步的计划里,失去厉无殇后的大燕国必然元气大伤,她正好可以挥师直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而横亘在朝云国和大燕国之间的阻碍,也只有这一条浩浩不息的大江了:
只要打海战的时候,把谢北辰绑在船头挂起来,让大燕国的人都看见这个昂贵的人质,那他们必然投鼠忌器,只能一退再退,毕竟谁都不想背负“谋害皇嗣”的罪名,事半功倍的同时,也能尽可能地减少战争的扰民度。
为了把这个人质控制在手里,施莺莺做了两手准备,可谓“无则随他自由,有则锦上添花”:
第一,她没给谢北辰完全解毒。
第二,万一谢北辰真的拼着不解毒也要从她手里逃走、并成功离开了朝云国的话,她也有后手,不过就是打起来的时候,多少对民生有点阻碍罢了。
然而施莺莺算到了各方各面,却偏偏、偏偏没能算到这一点:
谢北辰不光从头到尾都知道她想干什么,甚至连抵抗都不愿意抵抗一下,束手就擒得那叫一个无作为抵抗。
施莺莺话音刚落,卫楚便自房梁上一跃而下,并指如刀势如闪电,连点谢北辰周身十八处大穴:
对任何一个习武之人而言,以如此重的力道封住十八处要害大穴,不管他之前的造诣有多深,内功有多精妙,都足以把人变成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孱弱废物。
更别提谢北辰为了让功力不如他的卫楚成功点住他的穴道,他还收敛了周身流转的护体真气,把自己的要害完全暴露在了外面!
电光火石之间,尘埃落定。
卫楚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谢北辰,终于明白了他在想什么:
被当做人质其实是很危险的事情,但谢北辰却自始至终都在期待这一刻,甚至打心眼里在盼着施莺莺对他下手,就差把刀塞进施莺莺手里,再牵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脖子上了。
这番打斗结束得太快了,连施莺莺都好生怔了一下,才反应了过来。
她挥挥手屏退了卫楚,亲自倒了杯茶,敬给了谢北辰,看着痛快地一饮而尽后,才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不是问我什么时候动手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
她迎着谢北辰逐渐混沌起来的目光,微微地笑了起来,暗蓝色的桃花眼里,似乎闪过刀与剑的清光、血与火的哀嚎;与此同时,象征战争的号角在这一刻响彻全皇城,无数人的清梦刹那间破碎成片:
“就在今天。”——
作者有话说:*放一个小彩蛋,“不祥”和狗。
*金错刀的来源:施莺莺去大燕国的时候,什么都没带;第30章燕飞尘来访,31章离开之时便身佩金错刀,由此可见是燕飞尘送的。
*四愁诗张衡汉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周礼·谥法》:未家短折曰殇。
翻译:还没成人就死掉了,叫殇。
《康熙字典》:死于国事曰国殇。
小剧场·对比
燕飞尘:我是大燕国最后的皇储,就算我觉得莺莺很不错,是一代明君的好料子,但我大燕国的人也是要脸的,我还是想当大燕皇帝的!所以该打的仗还是要打,不能白给!
谢北辰:莺莺看我,我已经光速白给了!太好了,燕飞尘没学我白给,谢谢皇姐给我铺路,对比产生美!你越跟莺莺当对手,她就越会注意到我的价值,谢谢你,皇姐!
燕飞尘:???你他妈????
旁观了一切的系统大彻大悟做总结:谢北辰的一切对手都输在了太要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