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她。
“他们很不要脸。”
“这句对。”
“你设计更好。”
“继续。”
“他们只能抄表面。”
“可以。”
“你以后会更厉害。”
“有点假。”
“那你要求挺高。”
她终于笑一点。
后面。
平台先下掉两张高度相似宣传图。
产品没有直接全部下架。
律师函。
对方最初不认。
还回
“市场常见元素。”
妙妙气得想公开挂。
我拦。
“先别。”
“为什么?”
“公开以后。”
“如果法律认定没你预期那么强。”
“反而被动。”
“难道就让他们卖?”
“不是。”
“按律师路径。”
“你自己品牌继续上新。”
她烦。
“我就是咽不下。”
我懂。
这种时候。
最诱人的就是狠狠干回去。
可品牌不是打架。
你越情绪。
越可能给对方流量。
一个月后。
对方主动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