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声渐渐传了出去,圈子里的人开始叫我“疯子”。
这个外号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说我工作起来不要命,能在实验室连着待七十二个小时不合眼;
另一层是说我做的那些东西太前了,前到大部分人都看不懂。
我不在乎他们怎么叫我,我只在乎下一个项目能不能做出更有意思的东西来。
但我的生活始终缺了一块。那一块是我最好的兄弟。
大学毕业后我和李二狗见面的次数就少了,他在魔都开汽修厂,起早贪黑地忙。
我们偶尔通电话,他每次都跟我说生意不错、秦柔学习很好、他俩在魔都租了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养了一只橘猫。
电话里他的声音总是带着笑,那种笑是我熟悉的,憨厚、踏实、对生活满意得不得了。
他说孙一空你啥时候来魔都,我带你吃正宗的生煎包,比北京的好吃一百倍。
我说好,等我这个项目结题了就去。
然后项目一个接一个,我总也结不完,去魔都的事一拖就是两年。
直到那天我收到一个快递,大红色的信封,封面印着烫金的“囍”字。
我拆开一看,是李二狗和秦柔的结婚请柬,时间定在三个月后,地点在魔都的一个酒店。
请柬的字体很朴实,没有花里胡哨的排版,但每一个字都透着认真。
李二狗在请柬背面用他那狗爬一样的字写了一行话“孙一空,这次你可不能再说项目没结题了,你必须来,你是伴郎。”
我把那张请柬看了好几遍,然后把它夹在了一本常看的专业书里,放在了床头。
那三个月我工作效率奇高,把所有需要我签字确认的事情都提前处理完了,然后提前两天飞去了魔都。
婚礼那天李二狗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那西装明显是新买的,肩膀的线条还带着刚熨出来的平整。
但他穿着总让人觉得有点别扭,因为他太壮了,西装的扣子绷得紧紧的,我总觉得他要是笑得太用力扣子就会崩飞出去。
秦柔穿着白色的婚纱站在他旁边,头盘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
她化了淡妆,比平时更好看了几分,站在那里像一株安静的百合花。
李二狗看着她的时候,眼睛里的光是我认识他十几年以来从来没有见过的,那光又亮又柔,像是把所有的星星都揉了进去。
我站在台上当伴郎,看着他们在司仪的引导下交换戒指、鞠躬敬茶,看着李二狗掀开秦柔的头纱低头亲吻她的额头。
那个吻很轻,但他吻了很久,久到台下的宾客都笑了。
秦柔的脸红到了耳根,轻轻捶了他一拳,但那拳头落在他胸口就像落在棉花上。
李二狗抓住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冲台下咧嘴一笑,说谢谢大家来见证我们结婚。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话,但我读懂了。
那是在说“孙一空你看,我没让你白来”。
我在台下举起酒杯冲他晃了晃,仰头喝干了。
酒席散场的时候李二狗拉着我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
他已经喝了不少,脸通红通红的,但眼神很清醒。
他搂着我的肩膀说你什么时候也找一个?
我说找什么?
他说找个媳妇儿啊,你看我都结婚了,你还没个着落。
我说我不急,我的项目比女人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