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德沉默了。他知道,这个儿子,不普通。
沈归雁也很聪明,但和哥哥不一样。她不太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哥哥读书写字。她的眼睛很亮,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沈天赐教她认字,她学得很快,过目不忘。沈天赐教她算术,她一学就会,还能举一反三。沈天赐有时候会觉得,她根本不需要他教——她的灵魂,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哥,”有一天,归雁忽然问他,“你相信前世吗?”
沈天赐的心跳漏了一拍。他看着她“为什么这么问?”
归雁歪着头想了想“因为我总是做梦。梦到一些很奇怪的地方。有金色的虚空,有一个男人,还有一个人叫我寒儿。”
沈天赐的眼泪差点涌出来。他握住妹妹的手“归雁,那些梦,不是假的。”
归雁看着他“哥,你也做梦?”
沈天赐点头“我做了很多很多梦。梦到我们在一起,过了很多很多世。”
归雁沉默了很久,然后笑了。那是一种很淡的笑,但沈天赐看到了。
“哥,”她说,“我好像认识你很久了。比这辈子还久。”
沈天赐点头“我也是。”
他们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手牵着手,看着满树的花开。风吹过来,桂花纷纷落下,落在他们的肩上、上。
“归雁,”沈天赐轻声说,“不管生什么事,哥哥都会保护你。”
归雁靠在他肩上“我知道。你每一世都保护我。”
沈天赐笑了。那是一种自内心的、温暖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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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变故
沈天赐八岁那年,家里出了一件大事。
沈明德在镇上的小学堂教书,日子虽然清贫,但也算安稳。但这一年秋天,镇上来了一个军阀的部队,到处抓壮丁、征粮草。沈明德因为拒绝交粮,被军阀的士兵打了一顿,还关进了大牢。
沈氏急得团团转,到处求人,但没有人敢得罪军阀。她卖了家里的几亩水田,凑了一笔钱,才把沈明德赎了出来。但沈明德的身体已经垮了,他被打断了三根肋骨,肺也受了伤,从此卧病在床。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日子一下子艰难起来。沈氏一个女人家,带着两个孩子,还要照顾卧床的丈夫,每天累得直不起腰。
沈天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八岁了,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娘,”他对沈氏说,“我去镇上找个活干。”
沈氏愣住了“你才八岁,能干什么?”
沈天赐说“我可以去绸缎庄当学徒。我识字,会算账,能帮上忙。”
沈氏看着他,眼泪流下来。她知道儿子懂事,但八岁的孩子去当学徒,她舍不得。
沈归雁站在旁边,拉着哥哥的衣角“哥,你不要走。”
沈天赐蹲下来,摸着她的头“归雁,哥哥不走远。哥哥就在镇上。每天都会回来看你。”
沈归雁的眼泪流下来,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哥哥是为了这个家。
沈天赐去了镇上的绸缎庄,当了学徒。掌柜的姓钱,是个精明的小商人,看沈天赐识字会算账,就收下了他。管吃管住,一个月给两块大洋。
沈天赐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扫店面、整理货物、招呼客人。他干活勤快,脑子灵活,很快就得到了钱掌柜的赏识。钱掌柜开始教他做生意——怎么进货、怎么定价、怎么跟客人谈价钱。
沈天赐学得很快。他现,这个时代的商业还很原始,信息不对称,运输不便,中间环节太多。如果能把江南的丝绸和茶叶运到北方去卖,再把北方的皮毛和药材运到南方来卖,利润非常可观。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钱掌柜。钱掌柜犹豫了——这需要本钱,需要人脉,需要承担风险。但他看着沈天赐那双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这个孩子说的有道理。
“天赐,”他说,“你写一个章程出来。我看看。”
沈天赐用了三天时间,写了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他把市场分析、成本核算、运输路线、利润预期,都写得清清楚楚。钱掌柜看完,沉默了很久。
“天赐,”他说,“你今年才九岁?”
沈天赐点头。
钱掌柜叹了口气“你是个天才。好,就按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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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