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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第46页)

不能逼得太紧。

这一切,不过只是迟来的青春期叛逆。

慢慢来-

牛肉粥做的是两人份。

有一说一,就单单一份粥,就能看出一个人在烹饪这件事情上的天赋——

从口味细节上而言,谢洵之做的东西,比方宁要细腻不少,口感上也更入味,让人印象深刻。

米被熬得糯糯软软的,牛肉片的嫩度也刚刚好,鸡蛋丝不至于因为闷煮太久而过于干柴,也不至于因为搅拌时间太短,而有蛋腥味。

一切都鲜美得恰到好处。

周予然一边幸福喝粥一边忍不住赞美。

谢洵之听着也只是笑,很随意自然地接话,说:“我要是喜欢,可以搬回来,刚好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也不太忙,我想吃什么,我都可以给我做。”

吹开汤匙上肉粥的热气,说:“天天喝粥,那也受不了。”

“所以,我偶尔还是想换换口味,解馋对吧?”

周予然也不知道为什么,“解馋”两个字,从他嘴里出来,总有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是错觉?

想了想,还是放下汤匙,像个乖学生一样叠手在餐桌上,问:“叔叔希望我搬回来,是因为太想我了吗?”

问得太单刀直入,反而少了旖旎。

光风霁雨的态度,反而显得他的弯弯绕绕更像是做贼心虚。

谢洵之很平静,说:“我只是觉得,我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这样?”

轻轻笑了声,像是不信,右手捏起架在碗沿上的汤匙,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仍旧热腾腾的暖粥。

“我还以为,是叔叔太想我了,睹物思人已经不能满足我了。”

瓷白的汤匙时不时敲击碗沿,发出清脆的、有节奏的“叮叮”声,可于他听来,却像是丧钟。

他笑:“什么睹物思人?”

无辜眨了眨,轻轻“咦”了一声:“难道是我会错意了吗?”

满打满算,今天其实是自打搬家以后,第一次见到谢洵之。

这一周多来,方宁做家务的时候,怕独居无聊,也会跟闲聊。

聊宋爷爷最近的身体情况,聊谢洵之工作忙碌早出晚归,同样也会聊——

某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起早去搬运被骤雨打坏的花,却发现谢洵之从房间里走出来。

一脸倦容,一身疲惫。

方宁不带感情色彩的描述,难免会让多想——这人到底在自己房间里做了什么?

一个成年的男人,在一个成年的、青春的、长得还算不赖的侄女房间里,待一个晚上,是为了什么?

周予然给自己多角度地贴上了还算谦虚的标签,然后,用一种非常自然的口吻,像他简略地转述了方宁那天早上的所见。

几乎没有留给彼此任何静默的时间来做心理拉锯。

谢洵之垂着眼帘,用筷子将粥里的姜丝挑出来。

“之前我问我借过一本书,我那天晚上睡不着,想看,所以就去我房里找,因为记挂着那个故事的结尾,忍不住就看到了第二天早上。”

滴水不漏的解释。

滴水不漏的表情。

但越是这样无懈可击,就越是让的直觉本能怪异。

蹙着眉想找漏洞,却忽然听到对桌发出轻叹。

“但我说得不错,我确实有些想我。”

周予然心跳漏了一拍,不能置信地抬起眼帘,跟他四目相接。

干净的金丝边眼镜后,是一双温柔平和到不染尘欲的眼睛。

他和缓从容的语气,一字一顿,都坚定有力。

“毕竟这段时间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忽然之间有一个吵吵嚷嚷的人一下子从身边消失了,难免会不习惯。”

只是习惯。

换任何一个人都是一样。

周予然放下勺子,又喝了一口酸酸的柠檬水,有些气闷:“原来我在叔叔眼里就只是这样。”

不是独一无二。

他仅有的留恋,也只是习惯使然。

也难怪这狗东西三年前能真的做到对自己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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