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培小眉头微微皱起,「跟叔叔叫的。」
「嗯?」叶璇愣了下,「什麽时候。」
「叔叔的手机里,有璇。」
叶璇默默思索了下小家伙的脑回去,大概理解他说的可能是秦郅诚对自己的备注。
单名,一个「璇」字。
可这么小大点的家伙,居然会认识这麽难的字?
「你怎麽知道那个字念璇。」
「叔叔写过。」
秦郅诚在家里写过她的名字?
叶璇突然想起去年以公司为名义送给她的那款笔记本。
最上方的赠予处好像的确有过一个「亲爱的叶璇女士」。
但她当时以为是公司列印出来,也没多在意。
叶璇逗他:「你叔叔签了全公司上下那麽多人的名字,你就记住一个『璇』了呀?」
「没有噢。」培培摇头,「叔叔一下午就练了一个『璇』字。」
叶璇轻怔。
第106章有点害羞
晚上秦郅诚来接二人。
叶璇正跟培培在路边吃烤红薯。
他赶到的时候,小家伙吃得满嘴黄澄澄的,全是红薯泥,还不嫌够,张嘴「啊——」
要叶璇继续喂给他。
「秦总吃过烤红薯吗?」她看向对方。
秦郅诚不置可否,「有钱人也是人。」
这就是吃过的意思了。
叶璇轻笑,又让老板给拿了一个。
「那就麻烦有钱人品鉴一下吧。」她接过滚烫的烤红薯,隔着塑胶袋剥开皮,浓郁的香气四溢,用勺子挖了一勺,递到秦郅诚嘴边。
那模样,像极了刚才喂培培。
秦郅诚眉梢轻抬,没动,扫了眼旁边嘴上沾了一堆红薯泥的培培,「吃了这个,我也会变成他那样?」
叶璇看过去,忍俊不禁。
「不吃算了。」
她正要收回的时候,对方轻轻凑过来,吃下。
「挺甜的。」他说。
叶璇弯唇,「有时候,我真觉得你比培培还幼稚。」
「是麽?」秦郅诚更靠近她,在培培的视角,只能看到叔叔凑到婶婶耳边说了句话。
但其实,秦郅诚什麽都没说,只是亲了亲她的脸颊。
等亲完,才撤离,云淡风轻的讲了句:「幼稚就幼稚吧。」
幼稚有幼稚的好处。
幼稚的人能在街上亲老婆。
成熟的人可不行。
叶璇感受着脸颊炙热的温度,「秦郅诚,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借着玩笑的由头出声问询。
秦郅诚也借着玩笑的由头轻声回答,「是。」
「什麽时候的事?」
「从很久,很久之前了。」
大概要早到,连秦郅诚都不清楚什麽是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