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怎麽办啊?我不想跟你分开,不想我们最後变成只是偶尔在宴会上碰到才聊两句的那种关系。」
「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一直在一起,天下第一好。」
冯琳琅说着就噘起了嘴,眼眶都湿润了,真的要哭了。
长乐连忙哄她,「我们当然会一直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的。」
「你以後要是觉得我们隔三差五的见面还是见的太少了,那我们以後就天天见面。」
「再不然我们在外面收拾一个宅子出来,每个月我们都约好在那个宅子里去一起住上几天,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一起,谁也不许嫌对方烦,好不好?」
「怎麽可能。宣王不会同意的。」
「不管他,我说可以就可以。」
冯琳琅委屈巴巴的盯着长乐,这才破涕为笑,挽起长乐的手臂撒娇的蹭她的肩膀,「长乐,你怎麽不是个男子啊,或者我是的男子也好,那样我们成亲,就能一辈子待在一起了。」
长乐屈指敲她的额头,「你要是个男子,就你当初回盛都那不可一世的样子,我把你打得满地找牙也不可能跟你成为朋友的。」
「还得你是个姑娘,我瞧着虽然觉得刁蛮,但也不失纯真可爱,这才会跟你一起玩呢。」
「哈哈哈哈,你承认了吧,你当初愿意跟我玩就是觉得我好看。」冯琳琅骄傲的昂起小下巴。
她确实生的好看,而且她的好看跟长乐不同。
长乐是那种明艳的,第一眼让人看见就觉得惊艳,并且会产生欲念的那种好看。
但琳琅的好看不同,她是那种洒脱的有个性并且张扬的好看。
尤其是她刚回盛都的时候,习惯了边城跑马的她,穿着劲装梳着小辫踩着短靴,看着别提多飒爽。
「不害臊的丫头,不过这也是老实话,谁叫你跟我不相上下呢。」
「还敢说我不害臊,你不也是。」
冯琳琅说着就去挠长乐的痒痒肉,长乐躲着回手也去挠她,两人闹做一团。
「好了好了,冯女侠,我认输。」长乐笑着举手投降,「对了,你今日来雅园做什麽?约了人到这边听曲玩吗?」
「才不是呢。」冯琳琅噘嘴,提起这事面上就多了懊恼之色,「我跟你说嘛,你都不知道,我快被气死啦。」
「我听说祖父病重也十分着急担心嘛,回去後就直接去找祖父。」
「你懂那种本来都担心的要死,结果看见祖父平安健康的兴喜吧。」
「我一激动高兴,直接上前抱住了祖父,我爹当时就跟在我後面呢,一瞧见我抱了祖父之後半点事情都没有,就留了心眼。」
「我也是离开盛都回到小时候住的地方後就放松了警惕,我的堂弟们知道我回来後找我玩,我们打马球赛马摔跤,我跟他们玩嘛,哪里还能想得到我碰到男子就会起红疹子这个谎,结果就露馅了。」
「我爹知道我碰到男子就起红疹完全是装的,这不一回到盛都就给我安排了饭局,让我来相看男子。」
琳琅一向大大咧咧,回老家玩高兴了放松警惕忘记了红疹一事也很正常,长乐听了也不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