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人命?
其实从警官开始审问我,他们就一直想让我交代我把刁金龙和杨隽的尸体藏在什么地方了。
我耐心的和他们解释了那车厢里大量的刁金龙的血迹是怎么来的。
也耐心的告诉他们,刁金龙已经领着杨隽逃走了。
我从警官那里得知,车厢里还有少量的杨隽的血迹。
看来杨隽当时也受伤了。
加上刁金龙的出血量多的吓人。
所以几乎所有警官都觉得,只有两具尸体是不合理的。
我没有杀人,所以审问我的时候我很坦然,尽管我心里十分害怕,但我不心虚。
第一次审讯之后我被送到了哈尔滨第一看守所。
我的案子属于特大,所以我被照顾,很荣幸的住了个单间。
不过我也被“照顾”,即使是在牢房里,脚上也一直被带着脚镣。
案的第三天,我在被第四次提审的时候,终于听到一个让我欣慰的消息,警方已经确认,杨隽和刁金龙还活着,于是我的案子的被害人就少了两个,案件的性质也就从特大降级成了重大。
警察是如何确认的我无从得知。
不过听到杨隽没事,我心里轻松了很多。
那天的一幕幕似乎在我眼前反复的播放着。
刁金龙为了救杨隽,居然自断了手臂。
虽然我每每回想起那一幕,都会不寒而栗,不过我觉得,至少,他应该不会亏待杨隽吧。
第四天,我被送到省法医鉴定中心,从头到脚的被检查了一遍。
血液、尿液、精液、唾液全部被采了样。
押送我的告诉我,是要拿我的这些dna信息去比对现场遗留的一些证据。
后来我的案子逐渐明朗了,我才知道,现场遗留下一条女人的内裤,上面有男人的精液,也就是说,那天,许斌这个畜生,在临死前,已经完成了他恶贯满盈的一生中,最后一次对一个无辜女人的侵犯。
我在市看被羁押了二十一天。
之所以一直不能放我,是因为,杀死小辉的那把刀子上,满是我的指纹。